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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三个巴掌的代价——冲动是魔鬼

来源:盐田法院发布时间:2020-08-05

        一、生效判决情况:

        2017年12月22日凌晨,卓某某在盐田区海鲜街与朋友聚餐并饮酒。聚餐结束后,卓某某在路边拦下陶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双方发生口角,卓某某打了陶某某三巴掌并砸坏陶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公安机关出警后,对卓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陶某某就其受到的侵权行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本院审理,最终认定卓某某应就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卓某某应向陶某某赔偿损失9910.16元。

        二、强制执行情况:

        判决生效后,卓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陶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卓某某采取“边控”措施。在2020年春节前,卓某某在罗湖口岸被成功边控。本院接控并将被执行人卓某某依法传唤到本院。在询问过程中,本院依法向其宣布对其司法拘留决定十五日。被执行人惧于强制措施的威力,要求立即还款并立即将执行款交纳至本院。被执行人真诚写下了悔过书。卓某某在悔过书中写道“冲动是魔鬼,三个巴掌的代价太惨重了,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五日,现在又交了一万的赔偿款,即将面临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我一定汲取教训,一定做一个守法、文明的公民”。被执行人并说现在刚刚升级做了父亲,马上过春节,希望能够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盐田法院执行局考虑到被执行人已认真具结悔过,态度诚恳,依法对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作出训诫后决定暂不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三、法官评析

        “酒后闹事”在生活中较为常见,很多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每一次的冲动都有可能为此付出心酸的代价。在本案中,被执行人卓某某因为打了陶某某三个巴掌并砸坏了陶某某驾驶的出租车付出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赔偿陶某某近一万元、司法拘留十五日等代价。好在陶某某能够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的赔偿了相关款项。承办法官再次提醒:饮酒过量容易使人丧失理智,从而引发“冲动是魔鬼”的后果。我们每一位公民应该时刻保持清醒,提前分析预判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不作违法的行为,避免为此受到法律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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