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2-0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2〕8号)要求,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盐田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盐田区拘留所。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财经法纪是否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串标、内定中标、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
(二)检查范围
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主,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12月9日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陈燕玲。
联系电话:0755-25228525。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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