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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关于信访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发布时间:2023-04-2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开展了信访领域专项巡察。10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署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自觉接受、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将信访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精心谋划、科学部署整改任务,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狠抓督办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署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抓好信访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署党组深刻地认识到巡察组提出的信访工作明确具体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中肯深刻、切中要害,署党组虚心接受,深刻反思,并坚持从自身做起,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区工务署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由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坚决整改,确保将信访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快部署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期间,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署长任组长,分管署领导任副组长,根据“一岗双责”分工落实整改具体任务,并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汇总梳理问题清单,协调推进、督促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组织全体部门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分项、25个问题逐项研究、逐项分析,严格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盐田区工务署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逐条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共53项,明确任务清单、责任领导、承办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党组书记、署长带头紧抓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困,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14个问题53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流程及办理更加规范完善,党员干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更加坚定,政治意识、政治觉悟、纪律作风明显加强,信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积极做好信访隐患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做到及早介入、及时化解,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大局稳定。

  (四)巩固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信访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对照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开展,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直面问题,立行立改,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类、14个分项、25个问题,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逐项列表、逐条整改,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强化跟踪督办,有效地保证了整改质量。

  (一)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学习任务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立行立改,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邀请区信访局办理科业务骨干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同时承担信访处理职能的工程部室自行组织开展信访工作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全署干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信心与责任感。

  2. 关于“学习传达《信访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开展慢半拍”的问题将《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2022年9月1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

  (2)针对“学习覆盖不全面”的问题于2022年11月3日邀请区信访局办理科业务骨干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重点解读了《信访工作条例》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以及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信访办理流程,信访处理文书质量规范,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责任意识及有关工作流程要求,做到学习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全署干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信心与责任感,提升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二)第二方面问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信访监督不到位

  1.关于“信访工作机制未建立问题一是组织对“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信访维稳工作列入党组议事决策内容。同时,在新修订完善的《区工务署信访工作制度》中,明确党组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原则上每月研究一次信访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会。巡察反馈以来已在署党组会议通报并研究信访工作2次;二是办公室已对信访件建立办理台账,每周定期在署工作群上通报进展情况,并做好有关反馈时限提醒等相关工作。

  2.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信访工作制度未及时修订”的问题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已结合区工务署实际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

  (2)针对“信访工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已在新修订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中明确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流程,并制订了《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群众来访登记表》,包括来访群众信息登记等信息要素,同时组织对2022年年度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动态办理台账。 

  3.关于“对突发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信访维稳专题会议,对田东中学西北侧挡墙项目工程结算问题产生信访纠纷案件进行剖析,吸取教训,并举一反三,进行案件模拟,提升应对突发信访事件处置能力;二是工作前置,工程部室定期到在建项目现场排查并梳理信访维稳隐患,及时化解纠纷,全面提升信访事件处置能力。

  4.关于“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负责统筹信访工作的办公室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已督促各工程部室在部室例会上重点组织对信访件办理程序、文书具体要求进行学习。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办公室已对信访件办理程序、文书规范问题加强审核把关,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工程部室。

  (2)针对“信访件办理能力欠缺”的问题一是已组织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办公室及各业务部室职责、信访办理流程以及工作具体要求;二是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做到学习全覆盖,并督促各工程部室在部室例会上重点组织对信访件办理程序、文书具体要求进行学习;三是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办公室已对信访件办理程序、文书规范问题加强审核把关,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工程部室。

  (3)针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的常规制度”的问题新修订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的常规制度,目前我署2022年10月底新到位职员已安排在办公室信访工作岗位锻炼。

  5.关于“领导班子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不扎实问题

  (1)针对“署领导日常未使用三大信访案件办理平台阅批群众信访件,未运用网络收集掌握群众信访投诉情况,回应群众诉求”的问题一是组织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组织架构以及各部室职责以及信访办理流程、时限以及工作要求等要素;二是国满件、省满件等已通过OA系统办文,主要领导审阅,办理回复反馈严格落实层级审批,并留存纸质资料。

  (2)针对“贴近群众了解诉求不够主动”的问题明确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工作流程制度,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明确主要领导每年接访、下访三次以上,分管领导随访随接,能就地解决的就地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认真研究方案、给出解决途径、及时解释沟通,署信访领导小组定期做好接访统筹及提醒工作。

  6.关于“信访件办理不规范,被上级通报问题

  (1)针对“初次信访件办理超期”的问题一是除邀请区信访局业务骨干授课外,工程部室在部室例会上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信访工作要求,熟悉掌握信访工作规定;二是新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信访办理流程、时限,同时办公室每周就办理情况定期提醒,巡察反馈以来未再出现初次信访台账填报超期问题。

  (2)针对“初次信访件办理不够重视,引发重复信访”的问题。一是对该信访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复盘反思,目前信访件均明确包案领导,相关工程部室在后续接访过程中必须由包案领导或相关部室负责人牵头开展办理工作,杜绝随意安排其他一般工作人员牵头办理;二是组织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本署组织架构以及各部室职责以及信访办理流程、时限以及接访要求等要素,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落实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对涉及的信访件,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及时与信访人主动沟通,了解跟踪存在的问题,跟进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并主动向包案领导反馈,以便包案领导做好跟踪落实协调解决。

  7.关于“信访工作督查考核缺失问题

  (1)针对“署党组未建立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的问题组织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对各业务部室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2)针对“署党组对信访工作督查不到位”的问题已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党组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推进汇报,巡察反馈至今署党组专题听取或部署信访工作2次。

  (三)第三方面问题,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和防范化解信访领域风险不够有力

  1.关于“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国满件化解工作有差距问题

  (1)针对“区工务署未建立重复信访、国满件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的问题一是已建立重复信访、国满件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及办理部室;二是国满件、重复信访件已全部通过OA系统办理,确保流程清晰,办公室限时督办。

  (2)针对“对国满件办理不够重视”的问题已建立信访台账动态管理,明确包案领导及办理部室。目前所有信访件相关办理部室均主动联系信访人,深入了解诉求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协调办理等工作。

  2.关于“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有欠缺问题一是针对投诉重点聚集问题,制定了明珠道噪音投诉专项化解工作方案,由署领导带队赴现场了解情况、实地踏勘,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并会同区信访局、盐田街道、前期办等区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明珠道噪音投诉件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工程一部负责人主动与明珠道噪音投诉信访人会面,摸清信访人评价意愿,确保信访人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做实疏导解释工作,目前暂无收到涉及明珠道噪音投诉。

  3.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未建立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的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党组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将施工单位处理信访纠纷纳入工程履约评价内容;二是本署新修订的信访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业务部室要主动下沉一线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第一时间对信访隐患进行专题研判、妥善处理。

  (2)针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源头治理”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工人实名制和分账制制度,加强督促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队伍的审查工作;二是项目负责人在工程例会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及时了解专业分包工程款及班组劳务费用的支付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现场协调解决。

  (四)第四方面问题,信访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关于“群众意识不强,处理工程款类信访纠纷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1)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未按照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进行,导致被省、市信访督办的原因,吸取教训,要求所有信访回复件均需层级审批,经署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发出;二是已组织对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等信访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定期与区信访部门进行交流学习,提升信访处置经验;三是已组织署全体人员参加了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同时,各工程部室在工程例会上就本部室信访工作进行了剖析,举一反三,各项目负责人的信访办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目前我署所有信访件均实行层级审批,并建立动态信访办理台账,由办公室定期督办提醒,对于退件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办部室提出办理意见后,由办公室做好复核和把关,对于存疑问题,征求署法律顾问意见。

  (2)针对“信访案件跟踪服务不到位,引发群众重复信访”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部门专题会议,梳理案件不满意、重复信访的原因,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举一反三,认真思考信访案件处理是否到位,并对已完成信访案件进行总结思考;二组织对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等信访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定期与区信访部门进行交流学习,提升信访处置经验。

  2.关于“办理信访件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针对“工程一部部长、工程二部部长对本部室负责的重点信访案件具体进展情况不掌握,跟踪办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本署党组书记、署长就工程一部、工程二部部长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相关谈话记录已上报区纪委监委;二是本署新修信访工作制度已明确各部室信访工作主要内容,同时,办公室每周定期通报信访件办理情况,并定期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并部署信访工作。

  (2)针对“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把关不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已组织部门例会,要求信访案件涉及的项目负责人每周向部室领导定期汇报信访案件处理进度。已通过座谈等形式,要求项目负责人端正态度、提升服务意识、排除畏难心理、积极处理信访案件,以正确的态度听取信访人员合理要求。定期与其他部室信访处理人员进行进行交流学习,提升信访处置经验。

  三、坚决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组织开展集中整改,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仍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新《信访工作条例》,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及信访工作水平,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发展上。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对上级交办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制”,及早介入、及时化解,预防事态扩大,切实保障大局稳定。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督促落实,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满意度。

  三是信访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工作中做好超前防控、措施到位、处置果断。主动做好信访隐患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整体优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信访案件,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提高人员责任心和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的工作水平,确保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取得实效。

  五是深化整改成果防微杜渐。要持续保持整改工作成效,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对于已经销号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任务,要长期坚持,盯住不放、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严格台账管理,完善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22322370;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大楼17楼1726室,邮编518081;电子邮箱:gwjsfw@yantian.gov.cn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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