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发布时间:2023-06-13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户籍居民及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盐府办〔2017〕1号)和《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户籍居民及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深盐府办〔2020〕5号),按照资助程序及要求,区委党校对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学生进行了资格初审,并提请盐田区公安、税务部门复审,根据盐田社保分局的核查复函指导意见对从业人员所在社保缴纳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现将符合资助资格的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如有遗漏或者异议,请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18时前与我校联系,逾期不联系视为放弃申请。
电话:0755-25743383(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传真:0755-25743875
电子邮箱:ytqwdx@yantian.gov.cn
附件:盐田区户籍居民及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提升资助名单(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生)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
深圳沙头角电视大学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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