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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保税区第四生活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时间:2023-11-09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保税区第四生活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深盐府函〔2023〕24号),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1771.1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5809.7平方米。

  根据深圳博林东岸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保税区第四生活区城市更新单元现状测绘总建筑面积为43463.6平方米,涉及2户权利主体,所有权利主体已与深圳博林东岸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所有权利主体已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到深圳博林东岸置业有限公司,形成单一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保税区第四生活区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单一主体的形成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三、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地址:梧桐路与上梧桐路交汇处

  2.深圳商报

  3.盐田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yt.gov.cn/

  4.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示栏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5.盐田区海山街道办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5楼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1.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2.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3.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联系人及电话:郭工,22320383。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保税区第四生活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图

  2.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保税区第四生活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权利主体公示表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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