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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盐田区2020-2022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报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发布时间:2024-03-28

  2023年8月至10月,盐田区审计局对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等单位针对2020至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2023年12月,盐田区审计局出具了《深圳市盐田区2020-2022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深盐审报[2023]16号),指出工务署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方面、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审计意见建议及整改要求。

  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对此高度重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分析,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有5个项目在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

  该问题中提到的山海小学配套道路工程、田东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两个项目由我署负责建设,其中山海小学配套道路工程开工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时间6天,田东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开工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时间8天。

  针对项目在开工前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问题,我署将以此为鉴,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二、关于“有8个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议书超期未申请延期”的问题

  我署将在后续的项目中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将超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议书的批复及时完善相关延期手续。

  三、关于“个别项目施工招标未制定定标工作规则”的问题

  今后我署会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在后续的项目中均做到事先制定定标工作规则,并经署长办公会或署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四、关于“部分工程类项目存在合同内容重复的情况——部分项目存在概算编制或监理内容重复的情况”的问题

  关于设计合同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存在概算编制内容重复问题,我署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已将相关背景做了说明,两个合同主体均按合同要求并出具了概算文件用于指导限额设计或申报概算等实际工作,不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审计报告指出上述问题后,我署进行了深入分析,鉴于两个阶段的概算内容存在部分交集,我署将厘清设计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概算编制工作的边界,优化概算编制工作并加强对其审核管理,避免合同费用不清晰问题。

  关于监理费重复计取问题,我署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说明了通常做法是在决算阶段扣除燃气监理费,不会出现监理费重复计取问题。在今后的项目中,我署将按照审计建议,在新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时须扣除燃气等专业工程监理另行发包的监理费用等条款。

  五、关于“有2个项目由于定额工程量和平均信息价计取不当,至少多计工程款15.25万元”的问题

  目前,盐港幼儿园工程已完成结算财审,该工程最终的结算财评报告已调整绿化景观工程中送审清单第1项整理绿化用地的相关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结算时已扣除该项目多计工程款。海景二路一横七纵慢行交通品质提升景观绿化工程正开展结算一审,已调整结算计价,结算时已扣除该项目多计工程款。今后我署将吸取教训,强化预算管理工作,严格督促造价咨询单位复核把关,确保工程预算质量。

  六、关于“有3个拆除类工程项目的资产处置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

  在今后的项目中,我署拟将临电拆除工作纳入临电施工预算中进行统筹考虑,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国有资产,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七、关于“有6个项目工程变更程序审批滞后”的问题

  我署工程部已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存在的变更审批滞后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规范变更审批流程,加强工程变更、造价及工期管理水平。我署今后将加强工程变更及造价管理,严格按照《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程序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八、关于“有14个项目施工工期严重滞后”的问题

  我署工程部已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存在的施工工期超期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工期管理水平。我署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更加注重工期管理,按照计划工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九、关于“有1个项目超付工程款,涉及金额343.82万元”的问题

  盐田区海滨栈道重建工程尚未确定最终结算金额,我署将组织各方进一步核实,对争议项严格审核把关,如有超付现象将及时追回。

  十、关于“有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应计罚款金额19.24万元”的问题

  我署会同盐田区环卫基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对施工工期进行了认真分析,确定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期2天,处罚违约金10万元。我署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更加注重工期管理,按照计划工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十一、关于“对部分项目合同条款的执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署今后将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对参建人员履职及变更情况的监督考核,促进参建单位更好的履约。我署今后将加强对绿色施工情况的监管,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规定开展绿色施工工作。

  十二、关于“有7个项目的专业工程分包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

  我署工程部已召开部门会议,要求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加强对分包行为的监管,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分包审批手续。

  十三、关于“有10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我署已加强合同签订的规范管理,明确综合技术部、合同部各经办人办理合同签订文件的时限要求,并由合同部督促跟进。经整改,近期完成公开招标的盐田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工程、东海道整治工程、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围网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Ⅱ期-四条配套道路(伯公树街工程、新围西街改造工程和盐田南三街改造工程)等项目,均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经自查,我署近期签订合同均按规定要求签订。

  十四、关于“有22个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或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针对工程“双算”不及时问题,我署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双算管理工作,督促代建单位或施工单位抓紧整理项目结、决算资料,推动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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