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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退还园林职工住宅楼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4-07-19

  园林职工住宅楼因棚户区改造已灭失,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需向业主退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盐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14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25259912

  二、物业区域信息

  名称:园林职工住宅楼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

  灭失总建筑面积:1,892.84平方米  

  灭失户数:21户

  需退还维修资金余额:59,468.50元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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