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水务局发布时间:2021-01-06
2020年5月18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三组对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4日,区委交叉巡察第三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贯彻落实,担当责任,传导压力,坚持以上率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实现思想认识的再深化再提升,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是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大契机,必须变压力为动力,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为盐田区水务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春菊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办)、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在全局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聚焦问题,细化任务。按照“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原则,局党组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了《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党组贯彻落实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巡察组反馈的8个方面22个小项分解细化,逐项提出63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各部门认真对照梳理,逐条认领问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多措并举,逐条整改。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分类梳理整改。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具体事,找准症结、限期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创造条件、限期见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明确整改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强化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局党组书记亲自抓,通过全过程督导、不定期检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
(五)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局党组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有机结合,发挥巡察整改牵引作用,力争从源头上做严做实。通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总结反思,全面深刻剖析,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盐田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盐田区水务局会议制度》《盐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盐田区水务局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制度》《盐田区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盐田区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盐田区水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7项,新制定《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水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2项,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局党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8类22项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63条,截至目前,共制定2项、修订完善7项相关制度,完成整改工作措施63条,针对22项问题共整改到位20项,加快推进2项。具体如下:
(一)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盐田区旧村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于2020年初建立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通报督办机制,实行每月督办,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尤其是重难点任务开展现场复核及现场督办,充分发挥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确保水污染攻坚任务有效落实。2020年市级水污染治理责任手册涉及我区任务共56项,目前已完成15项,完成复核11项,其余均为正常推进。
针对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盐田区旧村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问题,我局已于9月份完成现场整改,10月中旬完成施工资料整改及档案验收,并于11月在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现场监督下,组织参建各方进行了竣工验收。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2.针对“落实党组会议规则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一是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党组会议规则。已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集中学习《盐田区区管单位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盐田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确保“三重一大”项目按要求提交局党组会讨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后续将继续加强学习。
二是加强党组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2020年6月至今,局党组成员及局办公室共对74个议题进行会前审核把关,确保每个议题符合上会条件;加强会前酝酿,提高决策科学性、规范性。
3.针对“党组核心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采取集体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切实巩固党组核心意识。2020年6月至今,共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7次,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并通过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理论学习效果。
二是分别于2020年8月对《盐田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2020年10月《盐田区水务局会议制度》进行修订,按照巡察整改意见对相关表述予以规范,进一步实现我局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4.针对“党组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通过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邀请审计专家等党风廉政宣讲团讲师到我局授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等专题学习,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思想认识。
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今年已召开3次党组会议进行党风廉政专项学习及研究部署。
三是加强谈心谈话、督导和提醒,增进党组与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我局已开展谈心谈话共28人次。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5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印发《盐田区水务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并注重持续推进,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五是于9月至11月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动员部署、专题学习、警示教育、总结提升等形式进行,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一是分别于6月、8月、10月召开党组扩大会开展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任用相关制度文件,提升选人用人政策水平,夯实专项治理工作基础。
二是人事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干部于2020年10月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为期两天的人事业务培训,并与组织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业务水平得以全面系统的提高。
三是严格按照人事相关办理程序开展工作。8月份提拔何元方同志为供排水科一级主任科员时,均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环节执行,并在相应环节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
(三)关于“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6.针对“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一是及时纠正工程建设管理过程的不当行为,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2020年8月收到巡察整改意见后,自加压力克服人员极度紧缺的困难,迅速将在建项目负责人调整为我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并向监督机构报备,由其负责主要的工程管理工作,其余人员不再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是积极向区编委申请增设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依赖第三方服务单位人员开展项目管理的问题。已于2020年8月获得区编委关于机构调整的批复,同意我局增设建设管理科,并在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水利设施中心加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并相应增加了编制,目前我局正在开展人员招录相关工作。
三是于2020年10月、11月分别多次组织到市水务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兄弟区水务工程质安监机构开展学习调研,借鉴研究我区水务工程质安监工作模式,加快筹备建立我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监管体系。
四是已于2020年7月21日督促盐田河河道低压线缆改造工程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五是组织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系统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盐田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等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对相关要求了然于心,夯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业务基础。
7.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较多”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对现有建设项目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相关验收规定,严格把关验收人员合规性及验收内容的完整性,于2020年7月11日重新组织完成了海山涵上游景观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并完善了相关验收资料。对于未完工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强化对现场资料、变更等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的管理,确保工程完工后能迅速进行验收,避免因资料滞后影响工程验收。对于已完工未验收的工程,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从严处罚,并督促完善各项资料,抓紧推进验收、移交和结决算。截至目前,17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审核、9个未按时办理决算审核、8个未按时办理财务决算批复,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和时限。项目前期充分考虑各项目特点,合理制定项目工期,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切实到岗履职,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的进行严格处罚,确保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组织参建单位落实每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后形成、报送安全隐患台账,并跟踪督办直到整改完成。项目需要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做好变更商洽和投资变动估算,按照估算投资权限办理变更审批备案手续,并按项目做好变更台账管理。项目完工后先组织预验收,对工程现场和档案进行检查,对完成工程内容和参加竣工验收人员进行核查,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三是修订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和学习验收规范。组织学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规定,严抓制度落实。于2020年11月重新修订了《盐田区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细则》《盐田区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办法》《盐田区水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对合同签署流程、工期制定、变更审批程序、验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巡察反馈意见后,未再发生合同签订滞后或倒挂、变更滞后、验收流于形式等不规范现象。
8.针对“违规开展工程建设”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针对个别项目在竣工验收后还出现项目变更的问题,我局重新修订并发布了《盐田区水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增加了相关条款,要求工程项目须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变更备案,在竣工验收前明确变更数量、内容和变更投资,杜绝竣工验收后再出现工程变更现象。
二是10月修订印发《盐田区水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对工程变更审批流程进行了细化、优化,后续我局工程项目须发生变更时,均会第一时间做好变更商洽和投资变动估算,按照权限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负责人负责每月将监理统计整理的《工程变更台账》报建设管理科备案,通过制度约束及定期监督以落实整改。
9.针对“个别项目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盐田区旧村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沿港新村小区内个别雨水检查井安装的踏步、防坠网膨胀挂钩数量少于设计要求问题,我局主动举一反三,于2020年8月19日下发整改通知,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范围内所有排水检查井进行全面检查,对于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明确整改标准,制定整改计划及完成时限。9月18日已完成项目内21个施工片区216套检查井摸排整改,其中9套检查井存在缺少挂钩问题,3套检查井存在缺少踏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0.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抓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定期开展自查,组织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学习局内部规章制度,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确保采购程序规范、制度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对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事项的审核把关。2020年6月以来,已有141个议题经办公室审核后再申请上会,确保各事项程序符合要求。
(四)关于“存在新官未理旧账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1. 针对“32个项目情况不明”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我局立即开展机构改革前原农林水务局和环保水务局组织实施的项目清理,通过核实项目信息,建立项目台账,向区档案馆、发改和财政部门搜集项目合同、支付票据和成果验收等资料等,已查明32个项目基本情况,目前正在项目情况开展下一步的处理工作。其中,盐田区裸露边坡景观整治工程等23 个项目已完成决算审核并已于前期移交至区城管局,但未办理调账手续,目前正在按程序加快办理。其余正坑水库抢险工程等9个项目均已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正在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其中1个已在办理产权登记)。
12.针对“多个项目核算不规范” 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对巡察提出的176个项目进行梳理,分类施策,并根据项目性质落实负责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目前正根据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原则推进项目财务决算批复、产权登记和转固工作。目前,114个已完成财务决算批复(其中99个已完成产权登记),14个正在开展财务决算批复(其中,1个已提交财政局审核,2个正在办理送审,11个正在收集资料),26个此前已移交城管局的项目正在办理调账手续,1个生态环保职能项目,正在协助推进办理决算批复和产权登记,6个项目未验收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验收,15个项目正在推进结决算。
(五)关于“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3.针对“2017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所有的行政执法案件(3宗)办理过程至少有两名执法员同时在场,并已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标准规范照片资料等证据清单的收集。
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及业务提升,我局2020年7月、8月、10月分别邀请市水务局资深水务执法人员、第三方技术专家、律师顾问等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行政检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系列执法培训。同时,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于10月中下旬分批次参加区司法局举行的为期两天的盐田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培训。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案例剖析,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是于10月制定印发了《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水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对违法行为的调查、立案等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完善《盐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原则,明确规定费用支出需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规定,不得超范围或超额使用经费或发放无文件依据的福利补贴,坚决杜绝“变相发放福利”问题发生。2019年以来,我局未再出现变相发放福利的现象,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盐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杜绝发放无文件依据的福利。
15. 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10月份重新完善修订《盐田区水务局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制度》,对请休假审批管理、调休登记核销、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发放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范。
二是定期汇总梳理职工请休假情况,对申请调休的严格进行加班登记审核,并制作职工请休假台账。在发放应休未休年假工作报酬前将公示统计数据,接受监督,确保补贴发放合理合规。
三是严格落实《盐田区汛期值班(加班)补贴方案》有关规定,做好汛期值班(加班)登记,2020年汛期值班(加班)补贴将按照区三防办的统一部署,合法合规发放,严禁超补贴范围发放补贴。
16.针对“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经过认真研究,对《盐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要求项目开展前应先进行咨询评估,充分论证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核定项目内容、规模、投入等,确保成本投入符合市场规律,项目实施得到预期效益。
(七)关于“党建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7.针对“支部书记存在空缺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落实党章规定,如遇支部书记等支部委员调离,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任期届满时,及时进行换届,确保党支部正常运转。我局支部委员会于2019年6月20日进行换届,支部委员均已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批复进行设置,目前无空缺情况。
18.针对“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强化政治思想,提高党员理想信念。严格落实局党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020年6月以来共开展37次、376人次的“第一议题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定力及观大势、谋大局、把方向的能力。
二是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过程记录,尤其是在年底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环节,将准确清晰记录测评结果。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报告。已于2020年9月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分别对其工作及“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进行了报告。
(八)关于“内控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9.针对“业务工作培训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完善《盐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将培训费使用原则、费用标准及报销等要求写进制度,明确对确需委托其他机构开展培训的,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严格审核业务工作培训承办机构的合规性。
20.针对“误餐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完善《盐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误餐事前审批、登记、报销、结算等程序,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目前,我局误餐报销均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未再出现不刷公务卡进行报账及使用定额发票的现象。
21.针对“防汛物资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于8月约谈存储物资仓库科室负责人、仓库管理员和维保单位负责人,再次明确物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责令严格落实。组织仓库管理员和维保单位认真学习《盐田区水务局水旱灾害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二是仓库管理员和科室负责人于2020年9月1日完成了所有防汛物资仓库内物资数量的复核和抽查,同时组织维保单位逐一更新物资台账。维保单位已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物资维保并做好维保记录,我局每月均安排专人对物资台账更新及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复核。
三是为提升物资监管效率,我局已将防汛物资智慧化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智慧水务中进行建设,目前智慧水务正在有序推进中。
22.针对“资产资金管理不够细致”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持续推进)
一是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明确处置原则。其中,已在区城管局找到1台汽车及4台摩托车实物。该批车辆资产经区城管局确认,为2011年机构改革时随林业职责划转移交至区城管局,目前正在落实资产调拨手续。其余资产由于年代久远、管理信息缺乏,区财政局目前未出台针对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处理政策,故暂未进行处置,我局将积极推进,并将密切关注我区最新政策文件,及时解决历史问题资产。
二是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我局制定了《盐田区水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责任、资产变更动态信息更新要求、资产处置权限等规定,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及完整。
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部分涉及历史遗留项目的问题需要继续推进。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法宝,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对标找差。继续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对于还在进行的整改工作,持续用力,紧抓不放,务求落实到位;对于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常态管理,特别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扎实推进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增光添彩,努力成为新时代水务事业的新标杆,助力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350991;邮政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电子邮箱:swjsfw@yantian.gov.cn。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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