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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盐田区国资局发布时间:2021-10-09

  2021年2月20日至4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国资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国资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抓好整改

  局党委始终把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领导保落实。4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随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彦红同志担任组长,陈静、张菡、唐璇等三名党员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耿雨丰、张芮、林学洪等三名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调度、推进、总结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区国资局党委于6月16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区国资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区国资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责任分解表》,对13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强化调度抓整改。6月8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科室(部)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调度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整改落实措施分析论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质效,以最严的标准和要求把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严格督导促成效。局党委书记坚持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调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查,定期调度,有效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衔接,把整改工作与区国资国企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国企改革、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成效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化举措抓好整改

  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委把整改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严格按照一个整改任务、一名责任领导、一个以上责任科室(部),坚持一抓到底的原则,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等各项工作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学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批示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三卷作为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截至7月底,局党委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局长办公会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党支部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8次,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一方面,通过发放学习用书、线上发布学习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开展自主学习。截至7月底,局党委共发放《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学习书籍近400本,党支部在微信群发布【每日一学】百余条。同时,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党的革命传统历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坚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共产主义信仰。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推进,预计12月底完成整改。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责报告主要内容。今年年初,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如实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区国资国企系统未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故。二是各分管领导时刻牢记意识形态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时刻提醒、严格要求所辖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如6月16日,局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5·21”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局党委书记及其它领导干部,及时发布疫情权威信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把信息传播关口,做到信息上报和对外发布准确、权威、一致。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6月16日,局党委第12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区国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并开展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专题学习。四是充分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区直企业党委(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考核评分办法》(初稿),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直企业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占总分的15%,以此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度。

  (3)关于绩效评估成绩不佳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年初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梳理市区两级涉及绩效的重点工作项目,全面结合盐田区国资局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限,局领导班子结合分管领域,各负其责、各负其职,全面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逐步实施开展。与此同时,将重点工作按周分解,将完成情况和计划安排滚动填报,此举有效促进了盐田区国资局工作的主动性,大大激发了各业务科室(部)的活力。

  2.针对议事决策缺乏“硬规矩”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定不准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6月30日,局办公室广泛征求各科室(部)关于党委议事决策范围的意见建议,经汇总提炼后拟定了《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版)》,并在局党委第13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现已印发。二是在党委会议题审议方面,严格按照OA留痕、提前请示、充分酝酿的原则,经提请科室(部)申请、办公室初核、党委委员审核、党委书记审定等程序后纳入党委会议题。通过严格把关议题,既做到了不以集体决策之名规避责任,又充分实现了局党委的把方向、管大局的领导作用。三是局党委严格根据议事决策范围审核议题的合理性,截至7月底,累计召开党委会13次,其中,学习类议题25项,党的建设领域议题17项,国资国企和集体企业监管议题15项,人事任免议题9项,其它议题2项(部署重点工作和印发内控制度)。

  (2)关于会议记录缺失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19年两次党委会会议记录缺失的情况进行说明,并连同会议材料一并归档。同时,对建局以来的党委(组)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有类似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科室(部)提请上会议题的所有材料(含电子稿)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交到办会人员,逾期将不能上会。涉密材料应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办会人员负责在会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撰写,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OA(涉密材料不上传但需备注)。议题的责任科室(部)对议题相关材料和纪要中涉及议题的表述等内容负责核稿。

  3.针对对国有企业监管服务不到位方面。

  (1)关于对国企领导班子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推进,预计12月底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深圳市盐田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简化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激励制度。目前已形成初稿,拟新增超额利润分享、设立专项奖励、调整经济类指标考核项目、调整非经济类指标考核方式、增加区国资局党委评分项。计划12月底前作为《深圳市盐田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子办法一同印发。二是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的监管,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精神,要求各区直企业党委(总支)将党委(总支)会议纪要于会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区国资局党委,局党委将对纪要中重大决策存在的潜在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截至7月底,累计收到4家区直企业党委(总支)会议纪要49份,其中因不符合相关规定拒收1份,因不符合相关要求重新报送2份。

  (2)关于对国企监管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深圳市盐田区直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已完成初稿,明确财务总监分管区直企业财务部门,赋予其对企业财务部长的考核权及任免建议权,探索委派财务总监兼任区直企业的董事,切实将所有辖属企业纳入财务总监监督范围。计划12月底前作为《深圳市盐田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子办法一同印发。二是探索建立监事会主席轮换制度。盐田区国资局将建议设立区直企业监事会主席定期轮换制度,赋予区国资局轮换建议权,即由区国资局综合考虑监事会主席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区直国企的行业特性匹配度等,形成轮换建议提交区委组织部门,以求促进监督与管理的协同配合,为监管客观公正与企业改革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目前,盐田区国资局拟将该项工作纳入盐田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之中。近期,各区直企业监事会主席已进行一次轮换。

  (3)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每季度对区属国有企业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及时规划或调整下一步发展战略。4月22日和7月20日,胡朝阳常务副区长分别主持召开盐田区国资国企一季度和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会议分析了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的总体情况,研究了各企业重点项目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要求对标对表市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成效,深化改革、协同发展。二是4月21日,邀请市国资委及市属国企来盐调研重点项目,市国资委丘健明二级巡视员率特区建工集团、深业集团、盐田港集团、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特发集团等相关市属国企负责人参加。通过对未来合作路径的展望沟通,主动为国企搭建发展平台,积极促成市属区属国企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共谋发展。三是2021年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稳定向好发展,争取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2亿元、利润总额较上年提高10%以上,即利润总额超过9,500万元。截至6月底,区属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26.80%;利润总额6,800万元,同比上涨40.23%,净资产收益率1.85%,高于全市平均值0.6个百分点,在全市11个区中排名第五。四是通过改革的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发展,争取到2023年实现区属国有企业总资产达到100亿元、年营业收入突破20亿元、年利润总额达到2.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达到4%的“四个倍增”目标。实现区属国有企业全部盈利,同时培育1-2家年收入过10亿、年利润过亿的企业。目前,已形成改革方案初稿,待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4.针对集体资产监管扶持乏力方面。

  关于盐田区大部分股份公司收入严重依赖物业出租,产业结构过于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公司产业结构单一及存在闲置资金问题,积极推动两家集体企业与市属国企达成合作,出资5000万元投资上市公司债券,逐步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二是研究起草《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和《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明确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机构职能职责,内容覆盖重大事项监管、财务监管、信息公开、公章和合同管理和要素交易等领域,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监管服务体系,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支部建设重视不足方面。

  关于区国资局党委对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用心不够,支部建设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党支部建设,推动整体工作提升,一是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下发的每月工作清单开展党建工作,并在要求时限内将支部台账提交其审核,最后针对其提出的意见或问题进行完善。二是局办公室于5月对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者进行了业务指导,7月初对局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台账进行了检查,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意见建议。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认真不严肃方面。

  关于区国资局党委对选人用人工作缺乏程序意识,本局干部选拔过程存在缺陷,对区直国企中层正职干部选拔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相关制度。结合专项检查情况,认真对照上级部门和盐田区国资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具体实施步骤,专项治理的成效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变形、选人用人风气不走样、干部任免程序不违规。二是坚持干部任用工作“回头看”。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本次自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着手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整改机制,同时,将干部选拔任用自查工作作为本局纪委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结合每年讨论决定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自查自纠。三是重新修订《深圳市盐田区直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国资国企改革的实际需要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理顺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干部任用程序标准,确保企业能够“筑巢引凤”,提升企业整体“软实力”。四是强化干部任用政策理论学习。坚持以党委会、专题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调整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吃透弄懂文件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规范性,真正做到分管人事的领导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切实增强党委和人事干部开展干部任免事项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五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等管理,切实完善会议记录工作,务必将每一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内容记录完整、详实、全面,确保干部任免的材料更加齐全、完备,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区直国企党组织未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关于2020年12月区审计局向区国资局提交的建议函,区国资局党委除要求区保安公司自查整改外,只通过电话要求其他区直国企开展自查自纠的问题。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局纪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扎实有效推行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局纪委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纪检联席会议,会议通报区保安公司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情况,并部署开展区属企业同业竞争自查自纠工作事宜。2021年3月17日向各区直企业下发《关于开展同业竞争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区属企业开展自查。2021年6月,区国资局纪委书记陈静同志对区保安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强化责任意识,扛稳抓牢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目前,区直企业同业竞争自查自纠排查出的存在问题人员均退出有关联企业,中层以上职工均签订廉洁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企业廉洁从业意识。最后,要求各区直企业建立健全廉洁管理制度,沙商贸公司于2020年印发《深圳市沙头角商业外贸有限公司职务行为若干禁止性规定》,区国投公司于2021年4月印发《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廉洁从业暂行规则》,区城建集团与深沙保集团拟于今年内制定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2.针对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方面。

  关于区国资局未按照培训费用定额标准从严控制的问题。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1年6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明确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实施,从严控制相关经费支出。二是加强对第三方的管理考核。通过定期检查及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服务公司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进度及服务内容支付相关经费。

  3.针对采购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点方面。

  关于区国资局未严格执行自行采购管理制度,部分采购程序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根据整改方案,盐田区国资局已于7月14日要求各科室对2019-2021年5月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梳理,自查自纠,按规定形成合同台账和总结报告;同时根据《盐田区政府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结合盐田区国资局实际,制定了《深圳市盐田区国资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现已通过局党委会议审议,并正式印发。

  (四)关于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推进缓慢方面。

  关于区国资局对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办法不够多,推进力度不够大,部分改革创新工作开头后长期停滞不前,没有实质性进展突破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拓宽改革思路。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纵向求教市国资委,横向学习各兄弟区,拓宽改革思路,创新改革方法。4月22日召开的盐田区国资国企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盐田区国资局邀请市国资委综合改革处就国企改革的前沿思路进行了交流分享,并就国企改革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交流互动与深入探讨。4月,组织赴市国资委学习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先进经验,具体就“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国企改革思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二是全力开展盐田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改革方案初稿,拟定从调整区属企业架构、明晰权责定位、提高内生动力、加强党建改革等方面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综合改革,并就架构调整、企业领导人员监督、三项制度改革、监管体系等四项具体工作分别制定了子方案。计划于8月底前形成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待改革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再根据改革方案扎实开展改革,合理部署,定时总结,切实推进。三是指导区城建集团推进宏利达公司、东湾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经区国资局2021年第10次党委会议审议,同意区城建集团依法依规向法院申请办理东湾公司破产事宜,同意要求区城建集团要秉着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宜,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避免造成任何国有资产的流失。后续,盐田区国资局将指导和监督区城建集团积极开展后续工作,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提高企业资产运营质量。

  2.针对工作存在一定形式主义方面。

  (1)关于为完成调研任务而开展调研,调研成果未得到充分运用的问题。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于2021年4月8日在市级刊物《特区实践与理论》上发表《盐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的先行示范探索》,并将文章转发至街道办、股份合作公司工作群,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度宣传改革成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通过会议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定期与街道办研究分析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盐田街道辖区内15家居民小组已完成内部决策流程,正在办理设立分公司相关手续;沙头角街道辖区内1家居民小组正筹备成立股份合作公司。

  (2)关于工作照搬照抄,敷衍应付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盐田区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省、市、各兄弟区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盐田区国资局法定职权,调整审核、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及其具体依据。研究具体项目分类及法定依据,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二是正在有序推进《深圳市盐田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修订工作。截至7月7日,已形成文件初稿,后续将根据规定开展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提请审议等程序,计划于12月前完成。三是待《深圳市盐田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内容确定后,将对权责清单所列具体项目进行细化分类,结合《深圳市盐田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印发,配套出台国资国企权责清单。

  3.针对培训工作不严不实方面。

  关于区国资局对党员培训工作重形式轻效果,对参训人员是否到场不管不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科学谋划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5月10日局党委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盐田区国资国企系统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区国资国企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二是周密部署培训工作。7月23日,局党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盐田区国资国企系统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培训的通知》,为确保培训师资力量,我们拟聘请市区两级专家学者来盐授课。集中培训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组织开展。三是注重提升教育培训成效,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区属国企党建工作理论水平,助力企业打造具有行业特点、社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用高质量的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的发展。

  4.针对请休假管理不规范方面。

  关于区国资局将某同志请休假计入探亲假,未计入年休假,并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盐田区国资局已于5月13日将涉及人员的“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1.45万元”退回财政国库;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请休假管理归档等工作。

  三、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还有一些问题需持之以恒整改,下一阶段,局党委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措施持续推动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巩固好巡察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持续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阶段,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构建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摸排廉政风险点,对苗头性的问题,提前预警、早打招呼,把潜在性、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

  (三)用好整改成果,促进工作提质增效。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研之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访企业所需、应企业所急、解企业所困,助力区属国企做强做大做优。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目标任务,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用实际成效推动国资国企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5525167250;邮政地址: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1318室;电子邮箱:ytqgzj@yant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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