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2-05-20
各相关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协助开展辖区“四上”企业(约660家)一套表数据采集工作,敦促企业建立数据台账、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审核报表数据。
负责各专业统计报表,含工业、能源、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国家一套表、广东省统计网等所有联网直报“四上”企业数据的催报、审核、查询业务。
2.协助开展规下样本企业(约100家)、临时性调查问卷的数据采集、审核、查询等工作。
负责主要行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统计调查等各项一套表中的出现临时性调查问卷的催报、查询及审核,以及“四下”工业、服务业、商业、私营单位、劳动力调查户、采购经理调查等调查表或问卷的收集、录入和审核。
3.协助开展“四下转四上”企业达标入库工作;协助了解企业经营和项目投资动向,掌握盐田区企业迁入迁出、新注册成立企业情况。
负责统计平台的数据更新与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一套表单位变动、单位清查等;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入库纳统工作。
4.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同时做好统计法制宣讲,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完善统计台帐(包括统计资料的存档、保管、移交),协助做好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二、经费预算
项目费用按照项目单价及验收合格的实际委托单位数,据实结算。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重大不良记录)和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提供的方案中需切实提出具体实施人员情况、工作流程、实施办法、保密措施、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特别是防止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方面的举措。
四、项目期限
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五、其他说明
有意者请提交企业主体信息、授权委托书、实施方案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5月27日之前递交至深圳市盐田区档案大楼403室。
深圳市盐田区统计调查中心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25228060,1392847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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