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0-10-29
根据《关于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关于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的相关要求,现将终审排位、看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公示合格家庭1005户,终审合格家庭1004户(1户家庭户籍迁出盐田),详见附件1-3。
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第一序位排名1~100位的100户为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排名101~200位的100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排名201~1004位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民政部门颁发的定恤定补或低保有效证件,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优抚对象有效证件,在同一序位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选房排位详见附件1-3。
二、看房有关事项
本次共配租房源100套,房源情况详见附件4。
鉴于目前仍处疫情防控期,为避免现场拥挤,本次仅安排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看房,每个家庭限定1人进入看房现场。各小区简介详见附件5。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看房排期如下:
另可线上看房,看房路径为微信服务号“盐田安居家园-互动服务-VR看房”或网站“盐田政府在线-住房保障服务主页-VR看房”。
三、选房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选房排期如下:
(二)选房地点及选房指引
选房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建工大厦6楼615室。
选房指引:详见附件6。
四、签约入住有关事项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按签约排期时间要求,到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建工大厦1107房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排期如下: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或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一)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二)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5362297,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6室。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六、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房源但未在2020年11月9日-11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11月14日将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住房保障专栏(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zdlyxxgk/bzxzf/zfbzdt/)公布选房结果和本次配租剩余房源情况。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剩余房源另行分配。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被取消配租资格,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1.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2.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3.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递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4. 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租房房源清
5.各小区简介
6.选房指引
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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