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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19071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8-04

  陈钦鹏委员:

  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第20190713号“关于集中优势资源、优质企业在深圳各区设立重点企业总部联建园区的提案”已收悉。盐田区为该提案的分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能,现将意见答复如下。

  一、“联合建楼”模式,优势明显、未来可期

  一方面,该提案中所提“集中优势资源、优质企业在深圳各区设立重点企业总部联建园区”的相关内容,与深圳市产业用地现状及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极为贴合,其中的办法和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在破解产业用地紧张及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矛盾问题方面,既给出了方向指引,也提出了具体实践路径,未来将可能筑起深圳产业空间保障和产业发展联动的一张“名片”和一道亮丽“风景线”。另一方面,政策支持联合申请产业用地或总部用地建设。2018年出台的《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以下简称《总部办法》)强调落实用地供应与企业贡献相匹配原则,并区分独立申请及联合申请标准。《总部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联合申请总部用地,总部企业联合体承诺年均形成地方财力达到1亿元(不含金融)或者2亿元(含金融)即可申请用地,较独立申请需单个总部企业上年度达到2亿元的门槛有所降低,且对联合申请的总建筑规模不做限定。2019年新修订出台的《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鼓励重点产业项目用地联合投标或竞买,遴选方案确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联合申请的,土地出让底价按照市场价格的60%确定(单一主体按市场价格的70%确定),明显给予联合申请用地更优惠的土地价格,支持鼓励“联建模式”。

  二、巧借他山之石,积极探索“联合建楼”模式

  南山区留仙洞二街坊企业联合大厦的落地,成为深圳联建模式的典范。该区此“联合总部建楼”以辖区15家重点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上市公司是主体,有12家,占比75%。产业类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在联合总部建设程序方面,如筛选确认主体、商定联建有关事宜、开展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程序、开展产业用地供应程序、后续建设等都提供了较好的参考模式和办法。当前盐田区正在借鉴学习南山区联建总部大楼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辖区内“联合建楼”模式实践。2019年12月,盐田区政府专门召开了联合总部项目用地及建设有关事项研究会,相关区领导与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等单位共同研究联合总部项目用地及建设有关事项,拟提出将辖区07-04地块(翡翠岛大厦北侧西山吓搬迁地块)用来对接多个重点产业项目联合建总部,但由于该地块还需一定时间的整备期且意向重点产业项目储备还不足,目前暂无实质进展。下一步,盐田区将继续在全面梳理辖区重点企业用房用地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继续用好《总部办法》《管理办法》,结合2019年出台的《盐田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等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服务,支持企业联合竞投总部用地、联建总部大厦,为优质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空间保障,争取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总部巨头,助推辖区产业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三、提升空间资源配置质效,强化产业空间需求保障

  当前盐田区土地空间集约化发展,但由于诸多原因掣肘,全区内部存在着大量以普通仓储、低端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类型,与之相对应的是代表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研发型产业用地有限,整体土地效益有待提升。尤其是新时期,随着以代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发展日渐成为主流,同时按照加快建立以高端航运服务、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科技金融为重点和总部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的规划定位,盐田未来的发展需要提出增量用地和存量用地的主要来源,将产业优化升级与空间动态支撑相结合。

  去年来,盐田区着力探索产业空间规模效益提升新机制。一是产业用房灵活供给机制。通过区属国企筹建、社会投资建设以及政府回购等方式,已新增盐田科技大厦5.6万平方米、翡翠岛4.5万平方米,壹海国际中心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供给。二是产业用地盘活保障机制。结合产业发展态势和招商引资需要,着手利用盐田港后方陆域法定图则修编的有利契机并通过相关地块个案调整研究,正有针对性地将辖区近10块非产业用地调整为产业用地,累计可释放超过15万平方米的产业用地空间;同时挖掘城市更新项目潜能,辖区正在实施的太平洋工业区、马留畲工业区、协和电厂等工改工更新项目,可开发建设产业用地约9万平方米,拟启动仓储改物流的翡翔仓库城市更新项目,可提供物流产业用地3.7万平方米。三是产业空间效能激活提升机制。积极宣传贯彻《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引导辖区老旧、低效产业空间、通过产业用地容积调整,增加产业空间建筑规模,提升单位产业用地的效能。

  此外,为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盐田区加大违建拆除打击力度,去年来,通过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共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约1.4万平方米,清理土地面积达16万平方米,通过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利用质量。在产业用地密度分区和容积率方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第1.0.6条规定:“本标准与准则实行动态修订,以保障其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度可对局部章节、条款进行修订,上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施行。”密度分区与容积率章节第4.1.3条规定:“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城市建设用地密度分区应适时进行动态修订。”盐田区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认真执行《深标》相关要求。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探索放宽密度开发建设,提升总部大厦土地的容积率等。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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