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7-01-11
深南燃气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对你单位提出的盐田三村吓围服务点设立备案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在盐田区三村吓围33-3号101设立深南燃气有限公司盐田三村吓围服务点,站点面积为40平方米,用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销售。你单位应在完成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并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市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服务点设立及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此复。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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