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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临床输血应急预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7-11-10

1、目的

为保障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等紧急情况下临床血液能快速安全输注于患者,特制订本应急工作预案。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院范围内紧急输血与抢救。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临床输血应急工作实行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3、组织及职责

为做好临床输血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长,检验科主任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

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4、职责

主管院长统一协调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医务科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检验科负责具体实施。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5、预案分级与应急措施

    按临床应急输血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不良反应分为三级。

三级(黄色)警戒:自然灾害等事件所造成的伤害,人数在5人以内,库存血液不足20000ml时为三级,由检验科完成发血及配血工作。二级(橙色)警戒:自然灾害等所造成伤亡人数在10人以内,库存血液不足40000ml时为二级,由检验科完成发血及配血工作,并向供血单位求助。一级(红色)警戒:自然灾害等事件造成10人以上伤亡人数时,不管库存有多少血液都视为一级警戒。

6、预案启动与终止

6.1  应急响应

6.1.1 在正常工作日,行政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科应急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

6.1.2节假日及下班后,总值班接到突发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科及代班领导。

6.2接到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后,领导小组要根据紧急状况的程度评估级别,根据血液库存情况和患者多少,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3在接到发生一级突发事件通知的科室,应做好输血前一切准备工作,包括血样采集、标识及送检和取血。

血样采集:紧急情况下给患者静脉插管,并用该插管采集配合试验用的血样,建立静脉输注通路,尽快将血样及申请单送到血库。

血样标识:每个患者的血样管和申请单上应该清楚的贴有患者姓名和唯一标识的住院号标签。如无法识别患者,应该使用某种紧急入院号或标识。在确信获得了患者准确信息后,才使用姓名;短时间内同一患者的二次申请单用血,适用与第一份申请单和血样上相同的标识编号。

多名工作人员处理紧急情况时,应该有一名负责血液申请并和血库进行联系,告诉每个患者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得到血液的数量、种类、领取人、送血人和输血地方。

6.4 检验科负责核实病例人数、用血量及血型 必要时与市血液中心取得联系,获得帮助。并按操作规程进行相关工作。血库也可能会发放O型血液,特别是当确认患者身份可能出错的时候。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这可能是避免严重的不配合输血的最安全的方法。

6.5 医务科组织检验科进行应急备血,及时做好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业务调配:准确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需要输血病例人数、品种、血型等,及时通知检验科,并将情况上报院领导。及时与市血液中心进行沟通、求援,以保障血液及时送到。

6.6 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紧急输血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7 在第一次抽检血样时预留传染病血样待查。

6.8 输血告知随后补签。

6.9 对因应急用血而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

6.10 新闻发布

一级突发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情况。

二级突发事件,由本院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情况。

三级突发事件,由本院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情况。

6.11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住院患者不足5%后,一级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宣布应急结束。二级事件由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三级事件由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7、总结评估与改进

   对每一起临床输血应急事件,按不同的预警级别由组织机构组织拟定调查报告,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临床输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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