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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来源:盐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9-19

  2019年第4号

  【预警因由】

  2019年5月以来,全市和我区连续发生多起建筑施工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5月9日,盐田区地铁 8号线一期工程8132标,工人郑某在清理搅拌机堵塞物时被卷入搅拌罐,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13 日,盐田区地铁 8号线一期工程8133标段,工人龙某在吊运砂浆料斗时,被砂浆料斗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8日,福田区笋岗路深圳市体育中心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8月9日,罗湖区莲塘街道莲花社区第七工业小区704栋 6 楼顶北侧围墙倒塌,倒塌长度 44 米,现场砸坏一楼汽车维修公司的 13 辆机动车,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8月24日,盐田区深沙路和深盐路交叉口(沙头角口岸对面)的交通银行盐田支行二楼,在对二楼吊顶夹层内的废物料拆除过程中,工人马某不慎触电,经120抢救无效死亡;9月13日,盐田街道辖区明珠道与盐田路交界处的明珠道北段改造工程在施工时挖破地下天然气管道,消防大队对天然气泄露位置喷水,险情得到控制;9月16日,龙岗区宝龙街道南通大道中兴移印机械厂内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工人罗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被坍塌的土石压伤,经120抢救无效死亡。对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事故,区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分析研判,多措并举,深入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预警内容】

  为迅速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遏制各类事故高发态势,根据盐田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区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防范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事故高发势头。

  一、强化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对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和“未经充分论证压缩工期”。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实施旁站监理。施工企业要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防护及管理措施,按照规范配备防护用品,严禁“三违”行为;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论证和审批,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施工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的现象,全面进行安全培训,特别加强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安全考核,确保各岗位人员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安全意识。

  特别针对经过地下管线的动土作业,要强化地下管线保护,严格管控动土施工作业,严格落实地下管线保护“6个100%”措施,100%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100%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100%配备管线工程师、100%实施《动土令》制度、100%进行作业技术交底,杜绝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管控措施

  针对夏季台风、雨水、高温等恶劣天气导致自然灾害风险高以及建设工程固有安全事故风险高的特点,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落实,增加隐患排查频次,落实整改管控措施。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城管和综合执法、水务等部门要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对易受汛期影响的隧道、涵洞、挡土墙、建筑工地、地铁施工、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部位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特别是住房建设、水务、工务署等部门要督促相关施工企业严格制定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地下暗挖、管道施工等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

  打击力度,严肃追究违法建设单位法律责任;要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刑事手段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人的惩治和威慑作用。要通过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开展建筑施工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常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及媒体公开通报一批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案例,通过事故警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督促建设单位提高正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科学有效进行救援,避免盲目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盐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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