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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盐田区2020年第4号)

来源:盐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7-30

  【预警因由】

  5月底以来,全市和我区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

  建筑施工领域:6月12日,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龟山路7号3楼楼顶,工人祝某进行地板防漏水作业时,不慎坠落至1楼地面(坠落高度约12米)受伤,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初步调查原因为涉事人员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6月22日,盐田区盐田街道盐田路地铁站C出口,成都锦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进行照明施工时,疑似发生触电,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交通领域:5月31日,盐田区梅沙街道惠深沿海高速由东往西方向73KM路段,蔡某驾驶粤B70758D号重型自卸货车车头与同车道前方因堵车正在等待通行的4辆重型自卸货车(由胡某驾驶的粤BHN503号车车头、车尾,康某驾驶的粤BJN110号车车头、车尾,张某驾驶的粤BHF753号车车头、车尾,高某驾驶的粤B79491D号车车尾)发生连环追尾碰撞事故,造成胡某1人受伤及五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6月14日,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由北往南龙岗立交辅道第一市场路段,宣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时,该车车头左侧与同方向行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碾压,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姚某受伤,经送龙岗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月15日,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政丰北路路口,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重型罐式半挂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自行车驾驶人倒地被车轮碾压,当场死亡。6月18日,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道加气站入口处,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与一辆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消防安全领域:6月22日,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旺路馨园小区6栋603室(复式)1层客厅发生火情,明火于2时43分被扑灭,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造成2名人员被困,搜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主要燃烧物为家具。6月26日,盐田区大梅沙星都梅沙天邸7、8、9号在建楼盘1楼空地着火,燃烧物为建筑施工材料,多为橡胶,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具体起火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工矿商贸领域:6月13日,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路与中环路交界处西南侧空地内,苗某运送建筑垃圾下车时,被邻近的一台挖机转盘挤压致死。6月19日,宝安区福海街道国际会展中心,工人檀某在排油烟机房风管里安装帆布时,风机突然启动运转,风机叶片切到死者右大腿内侧,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20日,光明区凤凰街道华星光电T7项目电气间,一名工人不慎触电,后经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

  有限空间领域:6月17日,南山区赤湾港务D7号泊位外轮“维萨”轮(印度籍),检验人员误入疑似密闭空间的船舱,于15时15分被发现在船舱内晕倒,经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事故发生暴露出事故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二是风险管控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风险辨识能力弱,作业现场组织管理不严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部分从事高危和检维修作业岗位人员素质不高,安全防护意识差,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冒险作业、违章作业现象突出。

  【预警内容】

  为迅速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遏制事故高发态势,根据盐田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实际,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高发势头。

  一、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聚焦薄弱环节,严查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实施旁站监理。施工企业要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完善各项防护及管理措施,按照规范配备防护用品,严禁“三违”行为;加强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安全考核。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要督促相关企业强化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加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维修保养,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强制使用卫星定位仪及客运车辆凌晨限时停驶等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领域:要督促指导居民群众规范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残旧老化电线,严禁电线乱拉乱接,严禁电动车入户充电停放;要督促各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切实强化火灾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要求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领域: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辨识,列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建立作业审批、现场安全管理等作业规范,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制度,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逐级审批确认;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实操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针对事故高发行业领域,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领域:针对夏季台风、雨水、高温等恶劣天气导致自然灾害风险高以及建设工程固有安全事故风险高的特点,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落实,增加隐患排查频次,落实整改管控措施。住房建设、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对易受汛期影响的隧道、涵洞、挡土墙、建筑工地、地铁施工、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部位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特别是住房建设、水务、工务署、交通等部门要督促相关施工企业严格制定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地下暗挖、管道施工等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交通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6·1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货运、公交、泥头车等重点车辆运营企业的监管,通过完善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两客一危”、泥头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要继续保持禁摩限电高压态势,加大事故易发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载、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领域:消防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危险货物仓库、露天货物堆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老旧城区和城中村、“三小”场所、电气火灾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六类场所 十项必查”、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高风险区域和重大隐患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火灾隐患专项检查行动;同时要高度重视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各方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对配电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严防因电器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灾。

  有限空间作业领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把有限空间作业纳入安全生产整体工作一项极其重要内容。树立“强融合”的意识,要加强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的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查未经审批、作业场所未经通风和检测、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未规范佩戴应急防护装备等行为。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对公园、公厕、废物处置中心等场所涉及的管道、沼气池等有限空间场所进行排查整治;住房建设部门要强化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化粪池、污水池、下水道等,以及各类在建工程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进行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贸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排查整治。其他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照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隐患,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违法企业和当事人法律责任;要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刑事手段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人的惩治和威慑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开展安全文艺演出、安全和应急避险知识公开课、应急救援设备展览、安全体验、法律法规宣讲、安全游戏互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全面传播安全和应急知识,促进居民学习、掌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护技能;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科学有效进行救援,避免盲目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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