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8
我区人才公租房入住人员信息已初审完毕,符合保障房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8日- 3月6日。
欢迎广大市民对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楼1106室,电话:25365153)反映不符合申请条件企业情况。对所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员入住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盐田区人才公租房入住人员信息公示表》。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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