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12-20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或自愿退租的,应按退租程序办理退租。2019年12月我区共办理退租家庭1户,详情如下:
姓名:周汉飞;身份证号码:44098119921116****;退租时间:2019年12月18日;所退房屋性质:海桐居1栋B座人才房;户型:两房一厅;面积:49.72平米;房号:1803房。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