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借数量
1、持本馆读者证,选择交纳不同额度的借书押金,可开通相应的
外借服务功能。
2、50 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5 册/ 件。
3、100 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10 册/ 件。
● 外借期限
1、中外文图书借期为31 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 次,借期从续
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1 天。
2、期刊、音像资料借期为21 天,不可续借。
3、盲文文献借期为60 天,不可续借。
● 借还方式
1、使用各服务区的自助借还机,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2、使用24 小时自助借还机,借还中文图书。
3、前往各楼层服务台,办理各类文献借还手续。
4、前往已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各图书馆网点,借书
或还书。
● 续借方式
电话续借
拨打语音服务电话0755-25227003(盐田区图书馆语音电话
服务系统)、82841200、82841201、82841202、
82841203(深圳市图书馆之城),根据语音提示操作。
短信续借
通过手机发送短信“XJ”到“1065755852451000”。
网上续借
登录本馆网站,根据导航菜单操作。
前往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办理。
● 逾期、损坏及遗失处理
1、读者须在应还日期前归还所借文献,否则视作逾期处理。逾期
归还每册/ 件每天收取0.3 元滞还费,最高限额为每册/ 件10 元。
2、污损文献指涂划、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撕画等。污损
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
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的完整性,文献无法修补,按遗失处理。损坏
RFID 标签每个赔偿5 元;损坏条形码或书标每条赔偿2 元。
3、遗失文献须缴纳赔偿金: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3-10 倍赔偿;
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的5-10 倍赔偿;读者亦可自购
相同版本的文献归还本馆,并缴纳文献加工费10 元/ 册。遗失文献累
计达5 册将被暂停外借文献权限180 天。
● 下列资料仅提供在馆阅览服务
1、少儿服务区的期刊、报纸、挂图、工具书等。
2、一楼报刊阅览区的现刊现报、过报。
3、二楼图书借阅区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