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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来源:盐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关于盐田区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盐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盐田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盐田区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现按照预算收支平衡原则,拟对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由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理想,需适当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

  (二)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金额减少,需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平衡收支。

  (三)区财政局组织对全区部门预算开展资金统筹工作,收回无法实现的支出,涉及调减社会保障、卫生、农业、科技等重点支出金额。

  二、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项目及数额。

  1.收入方面。

  ——调增一般性转移支付0.56亿元。主要为年初预算后下达的体制清算、留抵退税清算等财力性补助收入0.56亿元。

  ——调减调入资金3.1亿元。根据国土出让收入形势,调减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亿元。

  ——调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5亿元。统筹考虑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及国土出让返拨收入缺口后,新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5亿元,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经上述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67.13亿元调整为65.54亿元,合计调减1.59亿元。

  2.支出方面。

  ——调减支出1.89亿元。其中:统筹收回无法形成支出的项目经费0.62亿元;跨年度退库冲销支出0.19亿元;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置换部分已安排资金,调减教育支出1.08亿元。上述收回项目中涉及重点科目教育支出调减0.99亿元、社会保障支出调减0.2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减0.07亿元、农林水支出调减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减2万元,主要为收回无法支出的人员、一般性项目经费以及置换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调增上解支出0.31亿元。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区上解市资金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预函〔2023〕1071号),我区上解支出预计为5.11亿元,调增上解支出0.31亿元。

  经上述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67.13亿元调整为65.54亿元,合计调减1.5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项目及数额。

  1.收入方面。

  ——调减国土出让返拨收入5.6亿元。结合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调减国土出让返拨收入5.6亿元。

  经上述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23亿元调整为17.4亿元,合计调减5.6亿元。

  2.支出方面。

  ——调减支出3.1亿元。因国土出让返拨收入减少,调减调出资金3.1亿元。

  ——调减结余2.5亿元。结合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动用基金结余2.5亿元。

  经上述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23亿元调整为17.4亿元,调减5.6亿元。

  三、其他需报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在年初预算批复后,我区累计收到新增专项转移支付1.78亿元,主要为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补助资金1.08亿元、政府投资项目转移支付资金0.5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转移支付资金0.13亿元、教育、卫生等领域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04亿元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0.02亿元。

  附件:

        1.盐田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2.盐田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情况表

  3.盐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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