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3-09-25

大运会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1-07-20

  根据《关于开展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盐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深盐应急[2011]10号)要求,为增强应对突发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盐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深盐府办[2007]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担负起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职责明确;相互协调、快速反应;立足预防,主动防范;科学处置,全力抢险”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在管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发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具体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或受自然灾害影响而使在管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辖区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安全事故。具体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一)重大事故(由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处理)

  本规定所称重大安全事故, 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主要是:

  1、造成人员死亡的

  2、一次性重伤3人以上的

  3、一次性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一般事故(由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处理)

  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轻微的普通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监理单位根据责任分工进行处理。

  三、机构职责

  为做好重大事故的有效处理,局成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和指挥安全应急工作。指挥小组下设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敏

  副组长:刘裕斌  刘立山  司马冰

  成  员:赖远平  刘  毅  刘  倩  曾映辉    王  斌  杨建群  杜耀荣

  主要职责:

  1、督促制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2、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3、负责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统一部署实施应急预案,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对需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做出决定,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指挥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实施救援行动,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4、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组织做好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及处置情况;

  (二)抢险救援组

  组 长:赖远平

  副组长:刘毅

  成 员:工程部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为:

  1、协调盐田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和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协调盐田消防大队、区人武部、工程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及民兵应急分队,进行抢险救援。

  3、协调区卫生局、区机关事务局,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倩

  副组长:曾映辉  杜耀荣

  成 员:办公室、预算合同部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收集掌握事故相关情况供局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区、局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保持与各专业处置组及上级部门的通讯联络,有效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效能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区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等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物资的筹措、调配、运输和供应工作。

  4、协助督促责任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以及遇险家属的联络、接待和安抚工作,帮助解决其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

  5、负责前方抢险队员的车辆、物资供给等后勤保障工作。

  6、准备对外新闻发言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确保报道的快速性和真实性。

  (四)专家技术组

  组 长:王斌

  副组长:杨建群

  成 员: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为:

  1、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对事故现场作出安全性鉴定和提出相应的意见,提出处置和应急方案,指导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3、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

  四、应急响应

  (一)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原则上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人员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并马上报告局领导区有关部门。具体程序是:现场第一发现人— 现场负责人员各类应急电话—局值班人员—局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电话:110、119、120、122 区委、区政府值班室:25666700)

  (2)局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请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并迅速通知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2、现场处置

  局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区政府。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会同公安、卫生、供电、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专业组成员赶到现场后,应根据职责分工,在局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以下工作:

  (1)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受伤遇难人员。

  (2)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公安干警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搜集证据;

  (4)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要移动现场物件时,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资等。

  3、事故报告

  事故应急处置完成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及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应急结束

  (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局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②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③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④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⑤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⑥事故结论

  ⑦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⑧各种必要的附件

  ⑨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⑩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一般事故的现场处置

  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程管理科负责人负责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应当按照本专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如下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1、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通知和组织周围人员紧急疏散;

  4、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5、组织进行工程抢险、排险、协助救火,排除污染;

  6、组织设计、质监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意见。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局相关部室要按照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24小时开机,并确保信息通畅。

  2、交通运输保障

  本局保障两部车辆为明确处置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过程中的专用车辆。发生事故时,应视情况为提供运力支持。

  3、医疗保障

  在处置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过程中,必要时,应请医护人员到场,并配备救护车辆及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区政府及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止。

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