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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妇女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3440308007544342K/2022-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妇女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2-04-21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盐田区“好家庭”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深盐妇〔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4-21
主题词: 家庭 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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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盐田区“好家庭”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结合我区美好盐田、平安盐田建设,区妇联、区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盐田区“好家庭”系列评选活动。)

各级妇女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结合我区美好盐田、平安盐田建设,区妇联、区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盐田区“好家庭”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为宗旨,面向辖区的广大妇女和家庭,整合媒体和社会多方资源,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评选“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热心公益、廉洁奉献、疫情防控、安全防范、生态环保”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家庭,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倡扬美好家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评好家庭、扬好家教、传好家风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5月

  四、主办单位

  区妇联、区文明办

  五、评选范围

  在盐田生活或工作满两年以上(家庭成员户籍不限),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家庭。

  六、评选类别

  (一)最美家庭。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热心公益、廉洁奉献、疫情防控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二)平安家庭。家庭成员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意识强,安全防范能力高,家庭生活实现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家庭平安和睦。

  (三)绿色家庭。家庭成员具备生态文明意识,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约用电用水,不浪费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义务植树、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

  七、评选名额

  评选出“好家庭”共50户,其中最美家庭20户、平安家庭10户、绿色家庭20户,授予区级“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称号,并从中择优推荐参与市级“最美家庭”“绿色家庭”评选。

  八、推荐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推荐渠道。

  候选家庭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群众自荐三种方式产生。

  1.组织推荐:依托各级妇女组织,广泛发动各系统干部职工家庭和各社区居民家庭,积极参与“好家庭”评选。

  2.社会推荐:由社会团体或市民推荐身边典型。

  3.群众自荐:由家庭成员自我推荐、自行申报。

  (二)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的家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推荐表(见附件2-4)、1张清晰版的电子家庭生活照片。上述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留言信箱发送至“区妇联-权益科-鄢玲”,盖章纸质版资料报送至区工青妇活动中心718室。

  2.社会推荐或群众自荐的家庭,需在指定报名链接自行申报,填写推荐(自荐)表(见附件5)、1张清晰版的电子家庭生活照片。

  (三)注意事项。

  每户家庭至多可以参与两个类别家庭的评选,报名推荐时间截至2022年57(星期六)12: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九、评选步骤 

  (一)推荐报名阶段(2022年4月中旬-5月7日)。

  由推荐单位汇总推荐参与家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可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及各居民交流群等渠道,推送“好家庭”评选信息,动员社会团体、市民通过社会推荐及群众自荐的方式参与评选活动。

  (二)评审推荐阶段(2022年5月10日-5月11日)。

  由“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往届“好家庭”、家庭志愿者等代表组成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与评选家庭进行评审,并且按照一定比例,评审确定候选“好家庭”名单,参与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阶段(2022年5月13日-5月15日)。

  开通网络投票通道,展示的家庭事迹,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好家庭”系列评选活动的投票,投票时间持续3天,严禁违规刷票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评选资格。

  (四)社会公示阶段(2022年5月17日-5月19日)。

  结合评审推荐与网络投票情况,按照7:3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最终评选出“最美家庭”20户、“平安家庭”10户、“绿色家庭”20户,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

  (五)表彰及宣传阶段(2022年5月下旬)。

  公示期间无异议“好家庭”,被授予盐田区“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放纪念品,积极组织“好家庭”事迹宣传工作,营造评好家庭、弘扬好家教、传承好家风的氛围。

  十、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同推进。要充分认识到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该活动作为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发挥各一级妇女组织的资源优势,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活动推动宣传,以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工作格局。

  (二)立足基层,广泛动员。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辖区广大家庭积极报名参加推荐活动。要注重将爱岗与爱家相结合,探索在党员干部、公务员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家庭文明建设汇聚更多精神力量。

  (三)精心组织,保证效果。要结合实际, 制定各系统的活动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切合家庭需求、富有盐田特色的推荐活动,并及时向区文明办、区妇联报送新闻热点和采访线索。

  附件:

       1.盐田区“好家庭”推荐名额分配表

  2.盐田区“最美家庭”推荐表

  3.盐田区“平安家庭”推荐表

  4.盐田区“绿色家庭”推荐表

  5.盐田区“好家庭”推荐(自荐)表

  盐田区妇联

盐田区文明办

  2022年4月18日

  (联系人:鄢玲,联系电话:22320223)



附件:

1.附件1:盐田区“好家庭”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附件2:盐田区“最美家庭”推荐表.docx

3.附件3:盐田区“平安家庭”推荐表.docx

4.附件4:盐田区“绿色家庭”推荐表.docx

5.附件5:盐田区“好家庭”推荐(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