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局拟于2024年1月对盐田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抽查项目进行自行采购,诚邀贵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盐田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抽查。
二、预算金额
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单价与我局签订服务合同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合同封顶价不超过99.48万元。
2024年全年支付预算上限及合同封顶价均以区财政部门下达指标为准。本项目存在预算金额改变及项目取消的可能性,投标人应承担因此而采购失败的风险。
三、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行告知承诺制开工的工程项目,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抽查:
(一)可预计的社会投资项目总面积约为53.5377万㎡,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的勘察现场及勘察、设计文件抽查比例为100%;
(二)可预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约为10800万元,建筑工务部门建设工程的勘察现场及勘察、设计文件抽查比例为10%,除建筑工务部门建设工程以外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勘察现场及勘察、设计文件抽查比例为50%;
(三)以上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相关的变更图纸,抽查比例为以上比例的10%。
(四)指派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5人以上专业团队(含项目负责人)提供技术服务,安排一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项目联络人,负责常驻我局办公地点统筹协调各项勘察现场及勘察、设计文件抽查工作,并接受我局指派工作任务。
(五)根据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需要,安排相关资质人员到现场给予技术指导或组织专家评审会。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重复参加采购活动。
(二)参加本项目抽查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0年及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六、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一)服务要求:
对本采购公告第三点提出的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提供抽查服务,抽查过程中严格落实《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试行)》《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要点(试行)》等文件规定及我局有关要求。
(二)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含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管理人员等情况)。
(2)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关于投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性的承诺书。
(3)报价明细:
1.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文件抽查费用:按发改部门批复概算投资额的比例报价,不高于1.28‰;
2.社会投资房建类项目设计文件抽查费用:按建筑面积(含不计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报价,不高于1.6元/平方米;
3.社会投资非房建类项目设计文件抽查费用:按发改部门备案投资额的比例报价,不高于1.28‰;(相关说明:①分标段报建项目设计文件抽查费用的计费规则、计费系数由双方另行约定,总价格不高于投标报价明细中计价基数乘以中标单价;②勘察现场及勘察文件抽查不另行计费。)
(4)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
(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情况(含项目负责人)包括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项目联络人简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学历证明;
(6)服务方案(“采购服务主要内容”的响应方式)。
(7)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共2份,并密封装订盖骑缝章。
以上材料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定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对报价、服务团队情况、服务方案响应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日15:00时
九、开标时间
2024年2月1日15:00时
十、投标方式
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纸质文件。
十一、开评标地点
盐田区住建局12楼会议室。
十二、咨询联系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24年2月1日12:00时前与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5031915。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211室。
十四、投诉电话:0755-25037732。
附件:盐田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抽查项目评分规则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