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RSS订阅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发布时间:2023-10-1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特区内举办烟花焰火晚会,应先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随后将燃放方案报市公安机关许可,许可后方准燃放。
转载时间:
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为了您的上网安全和上网体验,推荐使用最新版 IE 浏览器或 Chrome、Firefox、Safari 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