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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怎么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来源:发布时间:2017-11-10

  问:深圳怎么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办理条件:

  1.年满14周岁;

  2.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暂住期满6个月(含)以上的中国公民;

  3.有合法的申请事由。

  办理机关:

  1、因出国(境)签证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而申请的,由深圳市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负责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18号东侧,咨询电话:0755-84466898。

  2、非因出国(境)事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无犯罪记录为条件的资格审查而申请的,由各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负责办理,暂未设立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的,由户籍(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办理材料:

  深圳市户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非深圳户籍人员需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

  1、以无犯罪记录为条件的资格审查等事由而申请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书;

  2、证件和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

  3、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办理程序:

  1、取号机取号;

  2、填写申请表;

  3、叫号后到窗口办理业务。采集身份证、指纹、照片、申请表信息等;

  4、领取回执;

  5、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其它问题:

  深圳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吗?

  申请人初次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须亲临办理。再次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可凭委托手续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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