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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盐教〔2013〕10号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盐田区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9

各中小学:

  现将《盐田区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田区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

 

  2013-2014学年度,我区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严格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管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现就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儿童;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二)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租赁凭证等材料。

  2.非深户儿童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盐田区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赁凭证;

  (3)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由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招生工作程序

  1.招生准备(3月10日至4月5日)

  (1)3月10日,区、校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向社会发布《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温馨提醒》。区教育局、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

  (2)3月19日前,区教育局教育科制订全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根据今年生源形势,全区小一计划招生1735人。分校计划为:

  外国语小学:144;  田心小学:172;   海涛小学:172;

  东和小学:172;    田东小学:172;   林园小学:172;

  盐港小学:215;    乐群小学:258;   中山学校:172;

  梅沙小学:86。

  (3)4月1日前,区教育局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向各幼儿园印发《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各小学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公示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1。

  2.网上预报名(4月6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区教育局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4月14日至4月18日)

  (1)招生片区划分

  外国语小学:海景二路以南、海山路以东片区(该片区购房且自愿者,为直升生源),片区内的租房户或虽然自购房但不愿申请外国语小学学位者,到海涛小学申请学位;全区(符合在盐田区就读资格者都可参加公开抽签)。

  其它小学:维持2012年秋季招生学区不变。

  (2)学位申请安排

  外国语小学:4月10-11日,家长到学校初步核验相关资料,学校确定取得抽签资格的申请人名单;4月13日对非直升的申请者实施公开抽签,抽签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并请公证部门公证;4月14日公布预录取名单,已被预录取者不得在其他学校重复报名;未被预录取者退回报名资料,不影响在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其他小学:家长到学校交验材料时间为4月14-18日。

  (3)受理学位申请工作要求

  ①学校应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如资料齐全、真实,学校接受学位申请,按积分进行排位,并尽力保证安排,超出学位计划难以安排的,由辖区学校向局教育科申请,即时调剂安排到附近其它学校。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③学位申请期间,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如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局分别按制定的《盐田区实施“1+5”文件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处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4.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4月19日至6月16日)

  4月22日前,各学校完成报名情况统计,将户籍、计划生育、住房、营业执照等学生信息,通过网上报送系统或纸质造册的形式报局教育科,由局教育科通知区相关部门查验真伪。提交虚假资料者取消学位安排,不再接受学位申请;资料齐全、真实者由学校安排学位。

  5.检查核准和公布名单(6月17日至6月18日)

  6月17日前,市、区教育局检查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各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各校拟录新生材料进行核查、抽查。6月18日,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在校门口公示栏公示。

  6.新生报到注册(6月21日至25日)

  6月21日前发放通知书;25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入学条件与申请入学需提交材料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2013年6月小学毕业、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

  (二)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租赁凭证等材料。

  2.非深户儿童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盐田区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赁凭证;

  (3)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由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重点工作日程安排

  2013—2014学年度初中新生招生重点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招生准备(3月10日至4月3日)

  (1)3月10日前,区、校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工作要求同小一招生。

  (2)3月19日前,教育科制订全区中学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根据今年生源形势,全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新生1383人。分校计划为:

  外国语学校:288人 田东中学:645人 盐港中学:450人

  (2)4月1日前,教育科向家长印发《盐田区2013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让家长了解升学政策和相关安排。各中学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关于初一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公示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1。

  2.网上预报名(4月4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区教育局招生网站,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4月14日至4月19日)

  (1)招生片区划分

  今年初一新生片区划分原则为:区外国语学校以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区外国语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梅沙街道片区购房户小学毕业生为主要生源(这两部分为直升生);剩余学位,面向本区毕业的深户小学毕业生和非盐田区毕业的盐田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公开抽签方式补足,抽签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并请公证部门公证。

  田东中学和盐港中学划片招生。田东中学招收沙头角及海山片区居住的毕业生;盐港中学招收盐田和梅沙片区居住的毕业生。若学校生源超出该校初一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局向另一校调剂,以确保学位安排。

  (2)学位申请安排

  盐田外国语学校:4月7日至11日,家长到学校初步核验相关资料,确定取得抽签资格的申请人名单;4月16日,对非直升的学位申请者按招生计划实施公开抽签,抽签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并请公证部门公证;4月16日,公布预录取名单,已被预录取者不得在其他学校重复报名,未被录取者退回报名资料,不影响在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其他中学:家长到学校交验材料时间为4月14-19日。

  (3)受理学位申请工作要求

  ①学校应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如资料齐全、真实,学校接受学位申请,按积分进行排位,并尽力保证安排,超出学位计划难以安排的,由辖区学校向局教育科申请,即时调剂安排到附近其它学校。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③学位申请期间,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如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局分别按制定的《盐田区实施“1+5”文件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处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4. 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4月22日至6月16日)

  4月22日前,各学校完成报名情况统计,将户籍、计划生育、住房、营业执照等学生信息,通过网上报送系统或纸质造册的形式报局教育科,由局教育科通知区相关部门查验真伪。提交虚假资料者取消学位安排,不再接受学位申请;资料齐全、真实者由学校安排学位。

  5.检查核准和公布名单(6月17日至6月18日)

  6月17日前,市、区教育局检查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各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各校拟录新生材料进行核查、抽查。6月18日,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在校门口公示栏公示。

  6.新生报到注册(6月21日至25日)

  6月21日前发放通知书;25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三、积分入学试行办法

  为保证学位排序更精确,录取更公平,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我区2013年秋季招生在与往年政策保持基本衔接的前提下,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盐田外国语小学和盐田外国语学校今年仍执行以往入学政策。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入户时间或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类别与往年基本一致。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加分依据为三项,一是申请儿童是否独生子女;二是监护人的深户入户时间或非深户居住证办理时间;三是监护人的住房性质及居住时间。以上三项累计积分,具体积分办法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后,再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学校根据送审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类别

申请儿童情况

类别分

累加分标准

A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50分

1.独生子女加8分。

  2.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办理深圳居住证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4.具有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的产权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租房的,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B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00分

C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450分

D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400分

E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350分

F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300分

  说明:1.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儿童及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不含50%)。2.住自有房属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3.住单位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办居住证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网上报名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即,若4月开始网上报名,截止至3月31日。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办学,认真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本学年度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3〕108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不得以考试、竞赛、表演、面试等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

  (二)热心服务,规范运作,维护社会稳定。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立招生宣传公示栏,以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生和家长会议宣讲招生政策等多种形式作好招生宣传工作。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指导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劝导不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非深户人口子女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四)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局《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继续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前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要求在正式报名时收齐一年级新生的接种查验证明,并将证明造册备查。

  (五)9月18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脑,并提交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人员。9月20日以前,各校向教育局提交执行“1+5”文件和招生工作总结。11月中旬前,区教育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附件       盐田区    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公示表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办学性质

公办、完全民办或国有民办

学校就近入学服务范围(招生地段)

本校小学一年级就近入学服务范围为:      路以南,    路以西,    路以北,   路以东,主要包括            等社区。

  初一年级就近入学服务范围为:      路以南,    路以西,    路以北,   路以东,主要包括            等社区。

  补充说明:(必要时附招生地段图)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根据    〔2013〕   号文件规定,本学年度我校小学一年级招收    班,共计    人。初一年级招收    班,共计    人。

学位申请条件及学位申请材料

一、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儿童;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2013年6月小学毕业、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

  三、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租赁凭证等材料;

  4.独生子证(非必备件)。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盐田区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赁凭证;

  3.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在盐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在盐田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6.小学六年级2013年春季在校生证明;

  7.独生子证(非必备件)。

学位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小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    月    日 —    日;到校交资料时间:2013年    月    日 —    日

  初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    月    日 —    日;到校交资料时间:2013年    月    日 —    日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

  投诉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承诺

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以考试、竞赛、表演、面试等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公示时间:2013年    月    日至    月    日(学校公章)。

 

 

抄送:

熊瑛同志。

盐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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