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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申请担保贷款的条件和可获得的担保贷款的额度?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0-06-12

       实施对象包括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为借款人和创业者个人。其中,符合借款人条件的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除本市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外,其他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应当在3年内;个人借款人应当在其法定登记主体内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不受该限制);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对象及条件的合伙人每人最高6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情况等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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