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总工会发布时间:2023-12-1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竞赛引领带动作用,让更多高技能人才通过竞赛脱颖而出,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深圳市总工会现面向全市征集“深圳工匠杯”深圳市第十四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竞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要求
(一)征集对象范围
1.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街道总工会等各级工会组织;
2.有主办竞赛意愿且具备办赛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
3.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对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较强的竞赛活动组织策划、宣传发动和技术支持能力;
2.能够有效保障竞赛所需的场地、设备、赛务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3.具备组织相应赛事培训课程(线下+线上)的能力。
二、征集方向和项目要求
(一)征集方向
1.符合深圳“20+8”产业集群产业导向(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现代时尚、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大健康、海洋产业集群,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等重点发展方向)的竞赛;
2.结合深圳市贯彻落实“三项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的竞赛;
3.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如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开展的竞赛;
4.符合深圳市“十四五”规划产业导向的竞赛及其他基层企业和职工有较强需求的赛事;
5.已有明确计划的全国、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需举办深圳选拔赛的赛事。
(二)项目要求
1.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规模;
2.竞赛过程和结果具有客观性和可评判性;
3.竞赛项目参赛范围需面向全市,凡是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均可参赛;
4.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超过三个;
5.竞赛项目主承办单位报名参加承办竞赛项目的人数不超过3人;
6.竞赛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10月31日;
7.申报项目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项目类型,项目类型分个人赛和团体赛,如举办项目为团体赛,参赛单位需为整体建制的班组科室,以临时组合团队形式参赛的队伍将无法授予“深圳市工人先锋号”荣誉;
8.相同工种(项目)竞赛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举办。如竞赛项目属于围绕省市重点工作开展、面向深圳优势产业以及服务民生的重点行业开展、职工参与人数较多且技术含量高的工种,经专家评审同意的,可连续举办。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有申报竞赛项目意愿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登录深圳智慧工会综合平台进行线上注册并申报项目(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申报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结合自身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至少申报一项以上符合项目征集方向的职工技能竞赛,并注重围绕“20+8”产业集群产业导向进行申报。
2.“深圳工匠杯”深圳市第十四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开幕式计划结合具体竞赛项目举行,请有意愿承办开幕式的单位在填报征集项目时勾选。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确定
市总工会将会根据征集要求及条件对项目进行初筛,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初筛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将视情况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并就承办单位的人员、场地及相关资质进行实地考察,择优遴选。
(二)荣誉配置
纳入“深圳工匠杯”深圳市第十四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将按条件配置“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深圳市工人先锋号”“深圳工匠”等荣誉。
(三)经费配置
纳入“深圳工匠杯”深圳市第十四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市总工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办赛经费补助。
附件:深圳市总工会智慧建功-竞赛系统项目用户操作手册
深圳市总工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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