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自行采购结果公示

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5-07-11

  一、项目名称:盐田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深圳市对外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报价:7.92万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对外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交金额: 7.9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盐田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盐田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1、派遣人员与中标供应商建立劳动关系,派遣人员与采购单位不存有劳动关系。中标供应商按其公司制度管理员工,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2、中标供应商就最终确定的派遣人员名单报采购单位备案。

3、采购单位可对派遣人员是否适合采购项目的需要进行审查;

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可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解除聘用: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采购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采购单位要求派遣人员进入学校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采购单位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不予聘用;

5、采购单位确如需减少或退回中标供应商派遣人员时,应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双方商定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对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7、中标供应商有义务把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中标供应商和服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8、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采购单位备案。

9、中标供应商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服务人员档案;

10、中标供应商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对于采购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中标供应商的劳务人员,中标供应商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采购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12、因派遣人员合同解约造成的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核算后由采购单位另行追加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需足额支付给派遣人员。

13、中标供应商定期关注派遣人员作业状况及思想动态,确保派遣人员队伍稳定,如出现集体上访、闹访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与中标供应商提前解除合同关系。

1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在接到采购单位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指派专人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

15、关于中标供应商对派遣人员的管理,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最长服务期为36个月。

  五、公示期限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年 7 月 15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六、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 系 人:李建平

  联系方式:13590274376

  地   址: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