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职高文化课、专业课教材采购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深圳市鹏教图书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率):0.90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鹏教图书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圩社区宝丽路104号宝电工业区7号厂房南座502
成交金额(折扣率):0.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职高文化课、专业课教材采购 货物需求明细 ★商务需求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序号 | 商务需求项 | 招标商务要求 | (一)免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1 | 免费质保期 | 1.1货物免费质保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2 | 售后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 2.1在质保期内,一旦教材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无条件更换。 2.2采购人多订、错订或错报教材品种,可及时与投标人协商,投标人应积极协调出版社退回或调换处理。 2.3为方便教材丢失、损坏的学生及时补充更换教材,投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响应提供教材购买服务。 2.4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配套的编目数据在导入时出现的问题,后期手工加工、编制数据等方面的遗留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之内到达现场无条件给予解决。 2.5中标人应对所配送的书籍进行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售后服务。若累计达3次不及时影响学校日常运作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违约处理。 | 3 | 延长质保期 | 3.1在约定的教材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因任何原因而停止本轮协议期所供教材的售后服务。若不能达到以上要求,则免费延长质保期6个月。 | (二)其他商务要求 | 1 | 交货期限要求 | 1.1交货期:2025年8月25日之前。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保证所有采购的教材在订购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以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未到的按违约扣除违约金。 | 2 | 品种及复本数量要求 | 2.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按采购人所要求的教材品种及复本数量供书,中标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确认订购的品种和复本数量的教材。如有违反,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以非订购教材码洋的2倍金额支付违约金。 | 3 | 验收要求 | 3.1对于采购人选购的教材,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组织发货,不允许任意搭配教材,非采购人选购的教材一律退回。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按上述要求进行教材验收,并以采购人最终的系统验收结果为准。 | 4 | 教材退换 | 4.1教材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负责退换: (1)盗版教材; (2)出现装订、印刷质量问题、异味和损坏; (3)配套不齐全(教材随书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等情况); (4)提供的品种和数量与订货单不符; (5)因内容、开本、页数等原因不符合采购单位馆藏; (6)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征订书目(采访数据)信息错漏而导致采购人误订; (7)因中标供应商的查重疏漏出现与采购单位馆藏重复或不适合采购单位入藏的教材; (8)采购人认为应退书的其他情况,包括采购人已经加工过的教材(如教材在流通过程中被读者发现有缺页、装订导致的内容错误等问题)。 | 5 | 付款方式 | 5.1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结算金额=教材码洋总价×中标折扣率×实际采购量。 5.2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 5.3因财政资金拨款未到位而导致采购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合同费用的,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需先提供相应额度的正规发票给采购人,以便办理支付手续。 | 6 | 违约责任 | 6.1中标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3‰的滞纳金。如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达6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 6.2 中标供应商所交付的教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采购人拒收的,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 6.3中标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 6.4中标供应商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除外)。采购人未能及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采购人放弃追究中标供应商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 7 | 后续审查 | 7.1采购人保留审查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其真实可靠性、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采购中标供应商资格、提供虚假投标材料、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中标供应商等违反采购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的,采购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中标供应商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8 | 投标报价 | 8.1本项目实行投标供应商统一按折扣率报价(0<折扣率<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合同期间供应商供应的所有教材执行价相对码洋价的相同折扣率,非平均折扣率。投标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如折扣率为“80%”请填写“0.8”,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另外,折扣率最多只允许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0.71、0.72等;举例说明:若某种货物为40元/个,折扣率为0.85,实际采购价为40*0.85=34元/个,则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应填0.85。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唯一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两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两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 8.2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报价的折扣率供应教材给采购人,即教材码洋(定价)总价×中标折扣率×实际采购量=支付上限金额,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9 | 增值服务 | 9.1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教材分编和加工,提供固定且业务素质良好的分编人员及典藏加工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 | 9.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分编人员、典藏加工人员应按照采购人的著录细则、分类细则进行教材的著录和分类以及典藏加工,具体包括:教材著录、分类、后期加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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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期限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六、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755-25200331
地 址:深圳市盐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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