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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壹海城二区401场地公共文化建设公益项目招标公示

来源: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6-10-16

  为深入推进盐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盘活辖区优质社会资源,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空间,现决定对盐田区壹海城二区401场地公共文化建设公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机构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方为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招标场地为盐田区壹海城二区401场地,场地面积约1525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场地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艺术展览、文艺培训、阅读推广、文创开发、文艺交流等公共文化服务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从事文化场馆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等相关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运营经验。投标人(或其核心运营团队)具有美术馆、艺术空间或同类公共文化场馆的运营管理经验,熟悉公共文化空间的日常开放、展览策划、观众服务及安全管理等工作流程。

  (二)专业团队。投标人拥有不少于3人的专业运营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需要文化艺术类专业背景且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

  (三)学术与策展能力。投标人具备独立策划和实施艺术展览、学术交流活动及公共美育和学术推广活动的能力。

  (四)公益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承诺运营期间每年面向公众提供约定场次的免费或低收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活动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社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组织机构,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内容

  中标方将获得该场地的使用权,负责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活动策划与执行、安全管理及维护等工作。运营期间须坚持公益导向,每年面向公众提供约定场次的免费或低收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活动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中标方在运营中应注重以下方向:

  1、学术性与社区性并重。借鉴国内重点美术馆的公共教育经验,将专业艺术资源转化为面向社区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推动高端艺术资源下沉社区。

  2、探索“公共文化服务+适度市场化运营”模式。在确保公益服务质量和频次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文创开发、艺术体验等配套服务,以增强项目的可持续运营能力。

  四、投标文件递交

  具体招标方案请见附件。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投标材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运营方案概要、团队介绍等)递交至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73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开标信息请关注相应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70627,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738办公室。

  附件:盐田区壹海城二区401场地公共文化建设公益项目招标方案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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