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盐财购函〔2017〕2号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盐田大队申请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交通协管员须承担公安机关24小时备勤、巡逻、交通整治、训练安保等特殊性工作,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公安业务工作经验及保密职业操守。同时,为实现新采购的协管员与现有协管员的统一管理、培训等,该项目拟由现服务公司深圳市盐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6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联系人:姜海洋,电话:25228507)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盐田大队(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2号,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360250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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