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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0年盐田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报告

来源: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2-24

2020年盐田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区委和深圳市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监委负责全区的监察工作。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接受区纪委监委领导,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督全覆盖。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纪委监委行政编制总数36人,实有在编人数23人;退休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0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要政治责任;

(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精准监督精准问责;

(三)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四)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强化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盐田区纪委监委预算收入2,883.27万元,比2019年增加39.22万元,增长1.3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883.27万元。

2020年盐田区纪委监委预算支出2,883.27万元,比2019年增加39.22万元,增长1.38%。其中:人员支出1,337.66万元、公用支出15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81万元、项目支出1,299.65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01.08万元,主要由于人员职务晋升,工资福利水平提高,导致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61.86万元,主要是由于“盐田区纪委监委留置点监控及门禁设备购置”该基建项目已完工,2020年仅需支付质保金,基建支出减少;同时,由于我委在承担本单位办案业务的同时还需承担市纪委的业务,办案人员增加,办案区域扩大,且监委成立后,案件数量显著增加,追逃追赃力度加大,故所需办案相关经费上升;新增监察改革向基层(社区)延伸相关费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盐田区纪委监委预算2,883.2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37.66万元、公用支出15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81万元、项目支出1,299.65万元。

(一)人员支出1,337.6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50.1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8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299.65万元,具体包括:

1.信访、办案经费14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区的信访调查、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及协查上级部门办案等任务;

2.反腐倡廉工作经费15.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反腐倡廉、明察暗访、扫黑除恶工作;

3.党风政风监督专项任务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风政风工作、监委特约监察员及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

4.临聘、雇员及公辅员经费25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雇员(公共事务辅助员)工资福利支出;

5.“廉洁示范区”建设经费80.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及监察改革向基层(社区)延伸工作。

6.“1113”工作基地日常维护费340万元:主要用于“1113”工作基地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基地邮电费、租赁费、维修费用、人员支出费用及其他案件费用;

7.日常业务经费52.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本委党(团)支部活动、人员慰问、职工福利、接待、会议、办公支出等日常工作的费用;

8.“区委巡察办”工作经费120.00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巡察办、巡察组日常办公及交叉巡察工作;

9.宣传教育工作经费9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教工作、纪教月活动以及网站、公众号运维费;

10.特情费180.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及追逃工作;

11.盐田区纪委监委留置点监控及门禁设备购置1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留置点监控及门禁设备购置项目质保金。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57.04万元,其中包括2020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57.04万元和2020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具体是货物采购0.64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56.4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纪委监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盐田区纪委监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8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62万元,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主要用于规定接待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减少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标准,并根据财政要求压减3%。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44.20万元,其中:

(1)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4.2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严格按照公车改革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及使用,厉行节约。我委公车保有量为10辆。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纪委监委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纪委监委共1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盐田区纪委监委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选取1个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效。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1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盐田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4万元,增加2.24%。主要是因为新增两个正处级巡察组,所需经费提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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