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发布时间:2020-02-2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署为区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市、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景观工程、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编制监理、施工招投标文件,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
(四)负责监理、施工等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
(六)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结(决)算文件的编制及初审送审工作;
(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八)负责办理工程款的支付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工务署事业编制总数26人,实有在编人数25人;退休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盐田区工务署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海滨城区有关目标,进一步强化职责、细化任务、量化目标、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干”字当头,强化工程管理手段,好中求快,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保生态,在惠民利民上下功夫,力争让民生、重点等项目“又好又快又省”建成,为全面打造“新品质新盐田”增光添彩。
1、抓党建,以党建工作助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以更实的要求加强政治学习和党的理论宣传。将学习贯彻党的政策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强化全员党性党纪观念。二是以更优的作风保障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党建规定动作,做精自选动作,做优创新动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以更严的要求强化廉政防控。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对腐败行为保持“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高压惩处态势。
2、抓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年度建设目标。一是对重点项目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各阶段任务,压实责任。二是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学校、医院、道路、边坡等事关民生民计的重点、难点项目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需求,为盐田保障民生努力奋斗。
3、抓质量,全面提升建设品质。一是设计质量上,做好前期需求调研,优化前期设计,加强设计精细化管理。二是施工质量上,发扬“工匠精神”,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实施项目管理“痕迹化”,推行建立品牌库,优选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商,切实提高项目工程质量。
4、抓安全,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控。一是刚性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到工地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交叉检查不留情面、真实检查不走过场,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整改。二是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督促从业人员在实践中切实掌握安全防范技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督办整改落实。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图册,落实上报制度。
5、抓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一是注重细节,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以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为重点,以强化细节管理为目标,尽量将政府工程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项工作做细、做精,做到不留缺陷、不留败笔。二是实施招标择优创新,全面提升招标质量。全力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符合项目建设需要的优秀企业参与我区政府工程投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盐田区工务署预算收入239,016.77万元,比2019年增加176,883.90万元,增加284.69%,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39,016.77万元。
2020年盐田区工务署预算支出239,016.77万元,比2019年增加176,883.90万元,增加284.69%。其中:人员支出1,337.58万元、公用支出6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6万元、项目支出237,572.0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
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增加176,883.9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基建项目数量增多,投资金额增大。重大投资基建项目主要包括: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二期、大梅沙海滨公园整体重建工程、盐田区海滨栈道重建工程、明珠道改造工程、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围网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等。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工务署
盐田区工务署预算239,016.7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37.58万元、公用支出6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6万元、项目支出237,572.00万元。
(一)人员支出1,337.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66.9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2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237,572.0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30.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雇员及临聘人员、聘请法律顾问、工程项目管理等经费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5.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教育、城乡社区等项目支出。
政府投资项目236,88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教育、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工务署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工务署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5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从部门机动预备费调配使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0.71万元,其中: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7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57万元。主要:2019年公车有2辆,2020年公车有3辆,预算增加。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工务署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工务署。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盐田区工务署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选取1个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1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盐田区工务署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减少0.00%。主要是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8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
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750.0万元,政府投资基建部分项目投资金额增大,主要包括: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二期、盐田区海滨栈道重建工程、明珠道改造工程,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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