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0-02-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盐田区财政局(本级)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研究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本区财政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本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年度财政决算。组织财政收入。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本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和办理产权登记工作。管理全区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业务。负责国土基金管理,制定国土基金收支计划。监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负责对财政资金的绩效检查。编制区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主管全区会计事务工作,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检查监督会计政策和制度的执行。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不同形式的监管工作。制定财政教育规划,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盐田区支付中心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财政局包括盐田区财政局(部门本级)、盐田区国库支付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20人,实有在编人数17人;事业编制总数31人,实有在编人数28人;退休12人;具体如下:
1.盐田区财政局(部门本级)行政编制数20人,实有在编人数17人;退休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2.盐田区国库支付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事业编制数31人,实有在编人数28人;退休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聚焦主业,开源节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降费减负政策,不断完善财税协同机制,加强与其他财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二)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为辖区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三)完善预算支出管理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完善财政支出保障机制。抓好预算执行,不断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确保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探索建立财政向民生投入稳定可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全面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切实发挥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作用。(五)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计划开展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提高采购质量,逐步扩大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的范围,规范合同管理。(六)落实“智慧财政”改革任务立足盐田实际,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智慧财政”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积极推进“智慧财政”在财政资金支付中的应用,全面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库支付管理业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盐田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收入3,791.02万元,比2019年减少850.98万元,减少18.3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791.02万元。
2020年盐田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支出3,791.02万元,比2019年减少850.98万元,减少18.33%。其中:人员支出2,295.51万元、公用支出9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52万元、项目支出1,216.57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是厉行节俭,机构改革后一个科室和一个事业单位划出。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财政局(部门本级)
盐田区财政局(部门本级)预算2,073.9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00.74万元、公用支出5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33万元、项目支出1,025.57万元。
(一)人员支出900.7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51.3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3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025.5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2.57万元,主要为日常业务经费72.2万元、雇员临聘人员经费119.37万元、绩效管理工作91万元;
2.财政国库业务165.00万元,主要为盐田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经费165万元;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78.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60万元、采购及财政监督35万元、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及财务监督管理43万元、盐田区财政预、决算工作经费293万元, 非税、会计及预算管理47万元,挂账清理100万元。
二、盐田区国库支付中心(财务结算中心)
盐田区国库支付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本级预算1,717.0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94.77万元、公用支出4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19万元、项目支出191.00万元。
(一)人员支出1,394.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二)公用支出47.0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1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91.0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
2.财政国库业务14.00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及办公耗材;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财务知识更新和报账员培训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1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主要为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手续费。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盐田区财政局(部门本级)和盐田区国库支付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共2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1万元,与2019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04万元,与2019年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7.57万元,其中:
(1)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00万元。(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7.57万元,与2019年持平。我局共2台车,持平原因主要为厉行节约。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财政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财政局(部门本级)、盐田区国库支付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盐田区财政局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选取2个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效。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1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盐田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34万元,减少12.43%。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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