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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3-09-25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深盐办[2008]28号)

来源:发布时间:2009-10-29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直各企业,驻盐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政务值班工作制度,增强当值领导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指挥、统筹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深办[2008]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重视和领导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维护社会稳定愈加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值班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政令畅通,对于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快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加强政务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本单位的政务值班,确保上下联络畅通,稳妥、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区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值班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对本单位的政务值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尽快完善有关制度,改进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值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针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特殊性,妥善解决值班人员的轮休和生活待遇问题。

二、建立健全各级政务值班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值班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到带头值班,履行职责,落实责任。

在做好工作日政务值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和晚上值班管理。切实充实值班力量,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协调处置能力的在编人员承担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承担“应急、值守、传递信息”的任务。凡发生在本辖区、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事故、重大灾情和疫情等紧急重大事件,必须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尽快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总值班室,并跟踪续报,直至事件处理完毕。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当班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区几套班子领导和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括人大、政协机关工委主任)参加全区领导值班工作。其中区几套班子领导值班由区委(区政府)办安排,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值班由区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安排。值班安排表除在全区公布外,还报市总值班室。值班区领导当值期间需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不离开本市,负责统筹全区政务值守工作,协调、组织、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当值的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助值班区领导开展工作。

区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实行全年每日24小时值班,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单位政务值班工作的开展,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和国庆假期,抽调区直有关单位公务员参加区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当值期间,被抽调的区直有关单位公务员必须到区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坐班,区应急指挥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带班带岗,并负责当班日全天的政务值班统筹工作。

各街道、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及时指挥、协调和处置。区直各单位在工作日内由1名单位负责人和1名公务员值班,工作日内坐班,晚上和节假日可不坐班,但不得离开本市,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到达现场。森防、三防、民防、地质灾害处置等专业应急机构在汛期等特殊时期必须安排公务员24小时坐班。各街道设置专门的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守,轮流安排1名街道领导和1名在编人员坐班。

各社区工作站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守,安排社区工作站雇员轮流坐班。

盐单位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企业的值班工作,由其上级部门规定。

三、建立值班工作体系,及时、规范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全区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值班工作网络,形成覆盖面广、反应灵敏、传递迅速、处置准确的全区政务值班工作体系。按照先进、实用的要求加强值班工作所需的软硬件建设,切实满足政务值班工作需要。全区各级、各单位在值班规范、值班信息报送、重大紧急事件处置等方面工作接受区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的业务指导,尽快建立有效的值班工作程序。要设立值班专用固定电话,并对外公布,方便群众查询、投诉和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值班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要提前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并对外公布。

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深盐办[2006]18号)和《关于印发盐田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则的通知》(深盐办[2008]23号)要求,做好重要动态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工作,及时、规范地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我区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区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紧急重大情况,绝不准迟报、漏报,更不得瞒报。

四、严肃政务值班纪律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有责必负,失责必究”原则,严肃值班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到本人值班,不允许换班、替班,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换班、替班。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无缝交接,防止出现空挡,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采用坐班方式值班的单位,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空岗、漏岗、串岗,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值班,对因脱岗而贻误工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工作失误造成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如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值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要通报表扬。

区委、区政府将实施值班电话畅通情况抽查通报机制,抽查内容为各街道、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移动电话、值班室固定电话的畅通情况和值班工作人员应知情况的了解程度,抽查情况将定期报告区主要领导,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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