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经营主体: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激发餐饮消费市场活力,根据全市促消费工作统一安排,我区拟组织开展“深圳之约 畅享生活”盐田区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启动参与活动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18:00时(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活动)。
二、报名条件
在盐田从事餐饮业务,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实体门店开设在深圳市其他辖区的可同步参与),能开具餐饮消费发票。
三、报名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深圳之约 畅享生活”盐田区餐饮消费券活动报名参与申请表(详见附件)。
申报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申报。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于2026年6月12日18:00时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wk@yantian.gov.cn,并将纸质版邮寄至盐田区商务局流通消费科(收件信息: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区政府大楼432办公室,王先生,0755-88171064)。
四、参与活动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最终审核合格的商家名单将通过消费券活动页面展示。
(二)针对消费券补贴资金的结算,参与活动的商家须服从主办方的相关活动安排。
(三)本次活动结合辖区实际分多轮次发放餐饮消费券,每位消费者在盐田区活动平台的每个发券周期内,所有档位餐饮消费券限领1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每笔订单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购买储值卡等消费。
(四)鼓励商家加大资源投入,叠加优惠。
(五)参与活动的商家需按要求配合主办方、活动平台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做好订单数据、餐饮消费发票等活动相关材料的收集,保证提供发票的真实性。
(六)参与活动的商家须真实、准确向消费者解释、告知活动情况。如存在以下行为,将予以强制退出:
1.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2.在活动期间因未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被消费者投诉三次(含)以上;
3.经核实属于利用刷单、套现、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冒领活动资金行为。
(七)如发现参与活动企业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活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之约 畅享生活”盐田区餐饮消费券活动报名参与申请表
盐田区商务局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55-8817106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