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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盐劳人仲案【2023】345号杨华诉深圳市满天星辰文化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9-21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满天星辰文化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杨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3】345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2年8月1日至11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0月1日至11月28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5748.26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9月21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明珠道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海格云链大楼1号楼8008。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崔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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