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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1-03-12
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使用童工?
答: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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