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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3-02-10

复学法律政策须知

来源:盐田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1-29

  一、根据省政府要求,全区学校和幼儿园于今年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研判后确定,提前向社会发布。因此,在正式通知公布前,全区学校和幼儿园应做好延迟开学准备工作,不得提前组织学生报到,不得组织集中教学等聚集性活动。

  二、延迟开学期间,全区学校和幼儿园不得通知教师到校开展教学备课、研讨、培训等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延迟开学期间,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四、延迟开学期间,学校可布置适当的学习任务,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鼓励开展线上辅导等教学活动。

  五、全区学校和幼儿园要制定开学前校内防控、师生返校开学、校内隔离观察等工作预案,建立有效机制,落实人力和物资配备,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的传入和扩散。

  六、全区学校和幼儿园要与各社区工作站加强联防联控,将学校人员纳入社区工作站居家自我隔离者“三位一体”管理服务措施,即工作站人员管生活、社康医生管健康、社区民警管行踪;要制订辖区内社区工作站、派出所、定点医院一览表,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师生及家长使用。

  七、全区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校园的巡查管控及校园消杀工作,所有学校、教育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八、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的管控,非本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均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疑似症状人员入校。

  九、全区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师生的人文关怀。

  十、全区学校和幼儿园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擅自作为。

  十一、全区学校和幼儿园主要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值班人员确保按时到岗,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带头作用,充实假期值班和各项防疫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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