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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7-01-17

盐田区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6-10-19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区四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司法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依法公正办案,努力办精品案。共计受理各类案件24431件,办结22032件,同比分别上升25.2%和16.2%,一线法官人均结案由2012年的147件上升到2016年的220件。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232件,判处罪犯1646人,同比分别上升8.5%和2.1%。依法严惩绑架、涉黑、“两抢一盗”等暴力性、多发性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2人,严惩了以张家兴、张家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严惩经济领域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案件63件74人,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判处罪犯17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12件144人,其中包括原市工务署副署长叶虔受贿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共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295人。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防止冤假错案,依法判决无罪2人,建议检察机关撤诉30人。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893件,涉及标的额21.1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1%和32.3%。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劳动争议、侵权赔偿、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5891件,同比上升27.5%。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买卖合同等商事案件6335件,同比上升28.6%。坚持以调促和,妥善处理了涉及区属国有企业参股的物侨公司强制清算案、天诚公司投资合同纠纷系列案等投资经营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59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08件。

  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750件,其中涉及我区行政机关124件。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审结行政不作为案件174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结政府信息公开案件44件,促进政务公开,推动“阳光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许可案件48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审结市场监管案件357件,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公平有序的市场监管秩序;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656件,裁定准予执行2497件,准予执行率为94%,有效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执法。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经我院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的行政案件达375件,成功处理了金山碧海17名业主要求撤销小区规划和竣工验收许可纠纷系列案等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办结执行案件4157件,执行到位金额11.3亿元,同比上升68.6%。用足用好强制手段,重拳惩治“老赖”,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拒绝履行义务的不法行为,共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62人次,拘留拘传250人次,限制出境51人次,限制高消费762人次,成功执结了富坤公司执行案、IPAD商标执行案等案件。运用互联网手段改进执行方式,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增强执行透明度,降低拍卖成本,提高债权清偿率,通过司法网拍成功执行到位金额共计7630万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84万元。作为“全市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标准,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为兄弟法院提供了经验借鉴。

  (二)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立足全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推动“新品质新盐田”建设。

  助力法治盐田建设。贯彻落实区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法治盐田建设。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建立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信息反馈机制,共计与区行政机关座谈交流84次,举办专题讲座21场,安排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1200人次。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1人次。延伸审判职能,发送司法建议105篇,其中,《关于信用卡纠纷风险预防的司法建议》入选全省2015年度“十大”精品司法建议。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编发普法刊物《以案说法》,组织法官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和进企业,宣讲法律,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群众法律素养。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着眼于服务发展,依法保障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实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公司诉讼、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支持企业资源优化整合,规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积极稳妥处理在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审理和执行了涉及海泉湾、唯冠公司等企业倒闭引发的欠薪欠款纠纷案件。及时公正审理涉及我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案件,依法支持辖区企业做强做大。依法审理各类车辆挂靠、修理和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规范裁判标准,通过司法手段促进我区物流运输行业健康发展。加大对涉及交通运输、拆除违章建筑等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力度,保障“东进战略”、“城市管理年”等重大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定期走访辖区金融、医疗、物流、黄金珠宝等纠纷多发、易发行业,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

  服务城区环境优化。着力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了黄某某等3人盗砍盗伐梧桐山珍稀植物的犯罪行为。加强涉环保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支持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着力保护“青山绿水”。密切与检察机关的协作,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强化对公共环境等公共利益的保护。有效加强旧城改造工作的法律指引,妥善处理城市更新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处理了梧桐山酒家租赁合同纠纷案、香径东村拆迁改造纠纷系列案,支持城区功能完善和发展品质提升。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导引、财产保全、判后答疑、材料收转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巡回审判,协调设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窗口,方便当事人诉讼。强化群众观念,加强源头治理,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共接待来信来访310人次,同比下降22%。注重司法的人文关怀,共对645名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计缓、减、免交诉讼费171.3万元,确保“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努力提高审判效率,用足用好小额诉讼、速裁程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别与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以及集装箱拖车协会等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通过诉前联调成功处理各类纠纷5975件。

  (三)勇于担当改革重任。

  五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充分发挥改革试点法院作用,共计推出和参与11项重点改革项目,其中,“审判权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改革”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2014年度全国法院“六大”工作亮点之一。

  率先启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我院主动请缨,率先启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全面参与我市改革方案的论证、起草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我市率先出台并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该项改革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被市委评为2014年度“优秀改革项目”和“最佳实效性改革项目”,同时入选深圳市“十大”法治事件。全国六十多家兄弟法院来我院学习考察,《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重要媒体进行了深度报道。

  率先推行聘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有效加强审判工作保障,我院率先出台了聘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对聘用人员按岗分类,以岗定酬,探索建立了聘用制法官助理单独的薪酬和管理制度。通过改革调动了聘用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审判辅助人员队伍,高素质的审判辅助人员既“招得进”,也“留得住”,保障了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经验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在全省试点法院中推广。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全国首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我院坚持全面放权、全程监督、全力保障、严格追责的“三全一严”思路,积极实施司法责任制,建立“2+14”文件体系,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法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后,法官办案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院庭长带头积极办案,共计主审、参审案件1735件,占同期结案数的34.5%。

  认真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批准,自2015年6月30日起,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分步集中到我院管辖。我院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改革和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后勤服务和保障,全力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区委出台《关于支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意见》,对改革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改革实施以来,共计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984件,行政审判法官人均结案260件,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行政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度逐渐提高,市、区人大常委会曾分别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四)广泛接受人民监督。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大力完善各项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公正司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决议,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坚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司法公开、司法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不断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行法官挂点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编发《盐田法院通讯》联络专刊,建立代表微信联络群,定期走访代表,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参加诉讼活动接受监督,共计邀请代表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案件评查、“直通车”接访等活动63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五年来,共有2宗案件因上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被改判。

  积极加强司法民主。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聘任93名人民陪审员,同比增加106.7%。修改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共计参审案件2970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91.1%。健全司法监督员工作机制,修订《司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司法监督员的选任条件,拓宽监督渠道,明确监督职责,加强履职保障,规范监督行为,共聘请43名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有效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全面推进阳光司法。以信息化为手段,持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实现审判流程、庭审过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大力建设“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自媒体网络平台,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努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有主题、有宣讲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五年来,我院共计在互联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750份、披露被执行人信息1560条,直播录播庭审240场,网络浏览量达300万人次。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五个过硬”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干警始终严守“六大纪律”。坚持文化兴院、品质立院,举办 “读书分享会”,开设“法官大讲堂”,倡导“忠于法律、崇尚公正、清廉自律、追求卓越”的法院文化精神。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举行法官宣誓仪式,增强司法人员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实行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导师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警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提升司法能力。加快培养审判业务骨干,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和优秀案例评选等业务竞赛活动,提升职业技能。改进业绩考评工作机制,优化考核方法,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各类司法人员分类考核制度,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激发司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从严治院方针,出台《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决定》,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出台《廉政承诺办法》,建立法官廉政档案,设置兼职廉政监察员,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普通干警人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权责目录,系统梳理廉政风险点,开发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形成“制度+科技+文化”的特色廉政建设新模式。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区改革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五年,也是我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我院获得了“广东省优秀法院”等荣誉,先后荣获集体表彰44次、个人表彰 147人次。法院工作的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盐田区法院,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少数案件质效不高,裁判尺度不够统一,少数法官服务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案件数量成倍增加,办案压力持续加大,骨干法官较为紧缺,人才流失现象依旧存在;三是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队伍建设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在落实司法改革任务过程中,审判工作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盐田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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