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09-28
  • 名 称:
  • 公开方式:
  • 分类:区级规范性文件

《盐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28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应急救援是应对突发事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为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骨干力量,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从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发展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制度机制。

  2021年7月,盐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办印发了《盐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应急委办〔2021〕1号),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到2021年11月底,我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区目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仍存在建设管理不规范、指挥协调不顺畅、人员物资保障不到位等实际问题,为了加强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水平,引导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牢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高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水平,面对灾难和危险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应急委办组织制定了《盐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目标任务

  制定出台《办法》,旨在有力指导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单位更加注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发展,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指导,给予支持和保障,同时,引导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担实自身发展责任,积极对接政府和主管部门,强化自我管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打好应急救援主动仗。通过规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平战结合”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提升盐田区事故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

  三、《办法》的政策依据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708号)

  (二)《广东省应急救援队伍“四个一”建设工作指引》(粤应急函〔2022〕89号)

  (三)《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引》(深应急委办〔2020〕4号)

  (四)《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5)》

  (五)《盐田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盐应急委办〔2021〕1号)

  (六)《盐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修订版简本)》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六条,分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队伍建设,第四章:队伍认定,第五章:队伍管理,第六章:应急救援,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奖励与惩罚,第九章:附则。

  五、《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一)关于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盐田区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本办法所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区各有关部门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协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处置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以及跨灾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任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关于职责分工。本《办法》明确了区应急委办负责本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运行保障以及关键装备等重大问题。《办法》要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以及日常管理。同时《办法》也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进行了详细阐述。

  (三)关于队伍建设。本《办法》明确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人员要求、装备配备、培训演练等内容和具体要求。《办法》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的工作机制,包括值班备勤、装备管理、训练培训、物资装备管理等制度进行了明确。

  (四)关于队伍认定。《办法》明确了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管部门每三年组织一次本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后报区应急委办备案。

  (五)关于队伍管理。《办法》明确了区应急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联战工作机制,同时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业务指导、日常管理、训练等活动中应当承担的职责作出了规定。

  (六)关于应急救援。本《办法》细化指挥调度响应机制、救援要求及救援工作总结与评估等内容。在指挥调度上,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后有权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指挥调度的主体和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现场指挥及指挥权移交方面做出了规定,注重强化应急指挥调度指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要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工作原则,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并于救援任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救援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调度部门和单位,及时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七)关于保障措施。为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冲锋在前、不畏艰险、迎难而上,本《办法》明确了在救援勤务保障、救援费用保障、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保险制度保障、优待抚恤保障等多方面给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大力支持,从而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关于奖励与惩罚。本《办法》明确了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救援队伍和队员,按照有关规定区政府、区应急委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弘扬正气,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队员在应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在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现场调度指挥、不认真履职、违反相关制度或纪律等情况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队员,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取消其救援队伍资格。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

解读专栏: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