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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08-11
  • 名 称:盐田区2022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 公开方式:
  • 分类:招考公示

盐田区2022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1

  根据《深圳市2022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就盐田区2022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公布(详见当天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公告)。

  二、体检安排

  8月14日面试的考生安排在8月16日体检,8月16日面试的考生安排在8月18日体检。

  报到时间:上午6:30前。

  报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党群服务中心101会议室(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3017号盐田区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

  体检报到地点指引图详见附件1。

  三、体检须知

  体检前,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熟悉当天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及相关要求,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盐田区委组织部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底色不限),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请确保本人健康码为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纸质同等效力),配合做好有关防疫措施,按盐田区委组织部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由盐田区委组织部带领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一天报盐田区委组织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盐田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机构。

  体检结果由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及公布。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盐田区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盐田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755-25228123。

  附件:1. 体检报到地点指引图

     2. 体检须知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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