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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信息(2023年第一批)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3-11-21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认定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房屋为社会主体出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310001号),认定东顺厂房宿舍与变电站综合楼城市更新项目房屋为政府组织配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320001号),认定沙头角保税区第四生活区项目房屋为政府组织配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320002号),认定深圳市盐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智云谷广场2栋宿舍楼项目房屋为社会主体出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310002号),认定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海智云谷振业和寓项目房屋为社会主体出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310003号),认定泊寓-盐田中心店(第二批)项目房屋为社会主体出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310004号)。

  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上述项目由相关部门给予办理新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财政、税收、金融和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等支持政策。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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