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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报价邀请函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2-01-25

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拟在2022年1-2月对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贵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元)。

  三、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2022年度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协管外购服务。由中标服务单位提供以下四项服务:

  1.协助施工安全临时用电监督工作(含协助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监督工作);

  2.协助施工安全土建监督工作;

  3.协助施工安全施工机械(具)监督工作;

  4.协助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监督工作。

  四、服务期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五、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一)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固定不变总价,且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以及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本项目要求,结合考虑各种因素,采用综合总价进行报价。

  (二)结算方式

  分期支付。本项目分基本酬金(约占90%)和绩效费用77040元(约占10%)两部分,分期付款。

  1.基本酬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订立且乙方提供基本酬金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价款;服务期满3个月(6月份)支付且乙方提供基本酬金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价款;服务期满6个月(9月份)支付且乙方提供基本酬金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价款;服务期满9个月(10月份)支付且乙方提供基本酬金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酬金的剩余合同款。

  2.绩效费用根据履约评价结果发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价,合同期满后形成履约评价结果。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自乙方提供绩效费用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绩效费用77040.00元;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甲方将无条件扣除全部绩效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者必须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

  2.投标者必须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或工程咨询技术服务。

  3.必须具有同类项目良好的经营业绩及服务信誉。

  (二)项目管理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在深圳市拥有或租赁有固定办公场所,方便日常工作联系。

  2.服务单位必须配备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

  3.服务单位主要负责本辖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协管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内容

技术要求

备注

1

协助施工安全临时用电监督工作(含协助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监督工作)

电气或相关专业

我中心统筹安排开展工作

2

协助施工安全土建监督工作

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

3

协助施工安全施工机械(具)监督工作

机械制造或相关专业

4

协助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监督工作

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

  4.服务单位安排的技术人员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施工安全临时用电监督工作(含协助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监督工作),平均每月检查频次不应少于20人次;

  (2)协助施工安全土建监督工作,平均每月检查频次不应少于20人次;

  (3)协助施工安全施工机械(具)监督工作,平均每月检查频次不应少于20人次;

  (4)协助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监督工作,平均每月检查频次不应少于20人次;

  (5)我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5.服务单位必须服从我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由于服务单位不服从我中心管理规定及要求的,服务单位自行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6.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支付所派出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7.服务单位每季度末提交服务文件及相关资料作为结算依据,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8.服务单位必须与项目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项目人员工资(含个人所得税、工资、社保、过节费、计生奖、考核奖、加班费等费用)全部由服务单位承担,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9.本服务项目人员实发工资(扣除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费用)不少于5000元/人·月。

  10.服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项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按规定为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项目人员由于职业健康、工伤等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服务单位承担。

  (三)项目人员管理要求

  1.服务单位至少须配备4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项目服务,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其余三名需常驻我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协助施工安全土建监督工作(兼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技术人员1名: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协助施工安全临时用电监督工作技术人员1名:电气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协助施工安全施工机械(具)监督工作技术人员1名:机械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派出的人员为投标时拟定的人员。若服务单位需要变更人员必须经我中心同意,否则我中心有权对服务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参照计算公式:服务单位自行更换人员数量*项目人员总数/合同金额)或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

  3.我中心为常驻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服务单位常驻人员必须接受我中心的统一管理,服从我中心工作任务安排。若常驻人员无法满足我中心工作要求,我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服务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4.项目人员巡查工地交通费用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由于本项目服务点多分散,服务单位需配备专用车辆,或提供其它可以保证服务工作及时实施的交通解决措施。服务单位提供的车辆由我中心统一管理调配,车辆的保险费、常规保养维修费、使用车辆的路桥费、油费、停车费、事故维修费、交通违章处罚等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未经服务单位同意,我中心使用服务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不得用于与质量及安全监督服务无关的工作。

  5.项目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准向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吃、拿、卡、要,损害我中心形象。项目人员违反我中心有关廉政规定的,一经查实,我中心有权给予每人次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情节严重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我中心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6.服务单位项目人员因服务态度或其它不良行为被建设各方投诉,一经查实,我中心有权给予每人次处罚人民币贰仟元,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我中心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资格文件

  1.投标函;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承诺函

  (三)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详细分项报价;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6.服务方案。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

  (五)同类型项目业绩;

  (六)供应商社会责任;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八、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根据分数进行议标的方式来选择供应商,由招标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方案和资料进行评审、筛选 ,按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排序,按照排名先后进行议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12:00时

  十、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14:30时

  十一、投标方式:直接送达方式。

  十二、开评标地点:盐田区官下路28号质安监中心206综合部。

  十三、咨询联系: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22年2月10日12:00时前与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55-25361610;传真:0755-25358139。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盐田区官下路28号1栋质安监中心206综合部。

  十五、投诉电话:0755-25355927。

  附件:

  1.区质安监中心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采购方案

  2.评分标准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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