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来源: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清洁卫生费、危险废物处置费(不含医疗废物处置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等3个项目,由原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同时,最近出台的污水处理费、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文件取代了之前文件,我委现决定废止《关于调整居民住户清洁卫生费的复函》等11份价格管理文件(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的部分价格政策文件目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0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载链接:http://fgw.sz.gov.cn/gkmlpt/content/10/10281/post_10281285.html#2662

  转载时间:2023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