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07
申请办理条件:
(一) 殡仪服务站
1、 建设殡仪服务站,应当能够满足所在辖区居民的基本治丧需求,方便辖区居民文明、节俭办丧事,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 申请建设殡仪服务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的;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 骨灰堂
1、 建设骨灰堂,应当能够满足所在辖区居民的骨灰存放需求,方便辖区居民祭祀,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
2、申请建设骨灰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的;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申请所需材料:
(一) 申请建设殡仪服务站 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殡仪服务站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2、 建设殡仪服务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
3、 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4、 建设殡仪服务站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申请建设骨灰堂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骨灰堂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2、建设骨灰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
3、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建设骨灰堂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咨询电话:1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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