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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0年盐田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14

  一、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

  经市政府批准,我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6.5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下简称新增限额)4.5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5亿元。

  上述新增限额4.5亿元中,0.5亿元已纳入我区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经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下达我区的4亿元一般债券已于2020年4月成功招标发行,主要投向教育、市政建设、生态建设等民生领域,发行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2.84%,付息频率为一年两次。

  二、预算调整事项

  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属于《预算法》第六十七条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本次举借的4亿元一般债券,主要用于辖区基础教育和城中村改造等19个基层民生项目,债券发行收入统一由市财政局通过债务转贷收入下达我区,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增债务转贷收入4亿元,相应调减调入资金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将上述19个项目资金来源调整为一般债券资金。

  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保持不变,主要对上述项目共计4亿元资金来源进行调整。

  三、说明事项

  本次举借的4亿元一般债券的发行费用为43.2万元,其中包括债券发行手续费40万元和登记服务费3.2万元。此次发行的一般债券利息于每年4月3日、10月3日支付,今年需支付利息568万元,应付利息手续费284元。上述一般债券的发行费用、应付利息及相关手续费合计611.2284万元,其中43.2284万元从区财政局部门预算调剂解决,剩余568万元从区政府年初预留资金中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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