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工作职能。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局与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加挂深圳市盐田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深圳市盐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委办)、深圳市盐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森防办)牌子。
(一)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林业、森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林业、森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等职能。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区政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构,具有综合执法主体资格。主要具有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执法队的各项综合执法业务,组织对街道执法队的效能和业务考评等职能。
二、机构、人员和交通工具情况。
(一)盐田区城管局单位本级
内设科室7个,下设机构4个。
我单位共有人员32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22人,雇员1人,临聘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7人。
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用车1辆。
(二)盐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内设科室1个,下设机构0个。
我单位共有人员78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34人,雇员1人,临聘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23人。
现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一般公务车1辆。
(三)盐田区余泥渣土管理所
内设科室1个,下设机构0个。
我单位共有人员3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3人。
现有公务用车0台。
(四)深圳市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
内设科室4个,下设机构0个。
我单位共有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1人。
现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一般公务车1辆。
(五)深圳市盐田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内设科室4个,下设机构0个。
我单位共有人员193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25人,雇员2人,临聘人员107人,离退休人员59人。
现有公务用车3台,其中一般公务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用车2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建设项目方面:一是以深盐路为主轴,从隧道口至梅沙沿线五六个重要节点,打造特色鲜明、具有国际一流品质的灯光夜景。二是特色公园:提升改造现有公园,打造特色公园。三是道路绿化: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化水准的绿化景观精品,形成“处处有景、处处有花”道路绿化景观。
垃圾减量分类方面:一是重点推进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运营。二是对现有环卫场地布局重新研究梳理,建设永久设施。三是所有公厕全面改造升级。
林业方面:树立森林城市观点,抓好护林防火和林业生态建设。一是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林相改造。
执法方面:一是继续探索适合盐田区区情的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管理模式。二是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应急能力、综合素质,打造人性化执法队伍。三是发挥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公司等基层组织作用。四是全面推广律师驻队模式,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为完成2017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区预算编制要求,以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为原则,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经审核,2017年预算收入总规模为57371.55万元,同比增长130%,支出总规模为57371.55万元,同比增长130%。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42047.16万元,其中30616万元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引起的增加,同口径实际增加824.57万元。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减少财政代编预算的情形,2017年区财政对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做出重大调整,要求自2017年起各部门应将包括基本支出、一般性项目支出、专项性项目支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安排的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列。在2016年以前,政府投资项目由公共财政代编,2017年起需归口到部门预算当中,以体现部门支出责任。2017年涉及我局部门预算的政府投资资金共有30616万元。
二、支出安排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城管局单位本级
1.基本支出预算。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887.1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安排567.6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编制。
(2)公用支出安排90.23万元,为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229.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7990.59万元,占支出比例98﹪,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道路清扫保洁经费5420.36万元,垃圾清运及垃圾站(含公厕)管理经费1265.4万元,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经费(含餐厨垃圾处理)1170.61万元,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维护管理经费1299万元,园林绿化维护经费1797.22万元,19.5公里海滨栈道管养经费748.5万元,环境综合治理经费450万元等。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与2016年预算安排17437.16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项目经费增加了31440.57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在2016年以前,政府投资项目由公共财政代编,2017年起需归口到部门预算当中,以体现部门支出责任。2017年涉及我局部门预算的政府投资资金共有30616万元。另外新成立了森林消防大队,增加了500万元等。
(二)盐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1.基本支出预算。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267.5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安排802.4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编制。
(2)公用支出安排72.74万元,为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392.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98.8万元,占支出比例19﹪,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1: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维护费42万元;
项目2:城管通数据终端(手机)通讯费15万元;
项目3:办公楼水电费及物业管理支出22.8万元;
项目4:数字化城管业务经费23万元;
项目5: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148万元;
项目6:日常业务经费48万元。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与2016年预算安排323.8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项目经费减少了25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法定节假日补助金纳入基本支出。
(三)盐田区余泥渣土管理所
1.基本支出预算。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04.4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安排83.1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编制。
(2)公用支出安排5.89万元,为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15.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0万元,占支出比例22﹪,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余泥渣土清理费30万元。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与2016年预算安排30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项目经费与去年持平。
(四)深圳市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
1.基本支出预算。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627.6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安排494.9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编制。
(2)公用支出安排36.88万元,为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95.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331.57万元,占支出比例84﹪,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Ⅰ、2017年预算安排基本与2016年持平的项目主要有:绿化补植经费、“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经费、红白蚁防治费、灌木种植经费、安全及环保宣传经费、公众责任险及设备购置费。
Ⅱ、2017年预算安排较2016年有一定程度增加的项目有(下列功能科目均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海上安保救生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650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53万元。
(2)修缮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350万元,同比增加了80万元。
(3)水电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253万元,同比增加了23万元。
(4)绿化养护购买服务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86.31万元,同比增加了27.81万元。
(5)清扫保洁购买服务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731.64万元,同比增加了233.19万元。
(6)安保购买服务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606.9万元,同比增加了43.37万元。
(7)除“四害”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27万元,同比增加了12.6万元。
(8)门禁、监控、广播系统维护服务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68.88万元,同比增加了11.48万元。
(10)水电维修维护服务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121万元,同比增加了11万元。
(11)日常业务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为195万元,同比减少了25万元。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与2016年预算安排3369.77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项目经费增加了589.44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1)海上安救生经费增加了53万元。
(2)修缮费预算增加80万元。
(3)水电费预算增加了23万元。
(4)绿化养护购买服费增加了27.81万元。
(5)清扫保洁购买服务费与原清扫保洁购买服务和水上运动中心沙滩管理经费中保洁经费相比,增加了233.19万元。
(6)安保购买服务费与原安保购买服务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水上运动中心沙滩管理费相比,增加了43.37万元。
(7)除“四害”经费、红白蚁防治费共增加了12.6万元。
(8)门禁、监控、广播系统维护服务费增加了11.48万元。
(9)水电维修维护购买服务费增加了11万元。
(五)深圳市盐田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1.基本支出预算。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25.8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安排560.4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编制。
(2)公用支出安排140.12万元,为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82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308万元,占支出比例46﹪,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1)全区绿化公园治理经费300万元;
(2)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680万元;
(3)办公楼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35万元;
(4)日常业务经费102万元;
(5)垃圾清运费47万元;
(6)环卫设施及道路清洗费94万元;
(7)保洁工具及劳保用品费用50万元。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与2016年预算安排1241.8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项目经费增加了66.2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主要增加支出在2017年我中心要为辖区公厕进行维修改造。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245.8万元,主要项目:
1.道路清扫保洁经费5338.39万元。
2.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经费(含餐厨垃圾处理)918.6万元。
3.爱卫工作经费(含病媒生物防控双赛工作)539.78万元。
4.垃圾清运及垃圾站(含公厕)管理经费1221.8万元。
5.园林绿化经费1710.766万元。
6.19.5公里海滨栈道管养经费748.5万元。
7.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及相关服务经费1254万元。
8.林区绿道管养维护运营经费489.96万元。
9.林地养护经费(含林内公园、边坡绿化管护)380.2万元等。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城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6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活动计划须经区委区政府和市外事办审批,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实行区级规模总控,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主要:厉行节约。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4.5万元,其中:
(1)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4.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2万元。主要是因车辆减少,维护费相应减少。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城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盐田区城管局共4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分别为城管局本级单位的道路清扫保洁经费5420.36万元;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维护费42万元;盐田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的全区绿化公园治理经费376.5万元和深圳市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区的海上安保救生经费56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