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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7年度盐田区城市更新局部门预算草案

来源:区城市更新局发布时间:2017-03-20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工作职能。
  (一)负责编制辖区城市更新工作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专项规划的申报、审批工作、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与监督。
  (二)负责辖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的处理;辅助受理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申请,出具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核算地价、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对合同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参与辖区城市更新项目贡献用地的移交入库工作;负责核发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公共设施用地移交入库后,除按照法律法规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共设施用地之外,其他公共设施用地的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文件及用地方案图。
  (四)负责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督、指导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测绘工作;承担辖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
  (五)负责确定辖区城市更新目标,提出各区域的功能定位;负责辖区城市更新改造的规划、重建、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 
  (六)负责编制由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预算、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查辖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拆迁计划;负责确认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预售初审。
  (七)负责制定辖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计划及市、区政府对辖区城市更新项目所投入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协调、宣传服务工作和涉及城市更新项目的其他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公开、信访维稳等相关事项。
  (九)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和交通工具情况。
  (一) 盐田区城市更新局 单位本级
  内设科室 6个,下设机构 0 个。
  我单位共有人员 21 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 10 人,雇员 8 人,临聘人员 3 人。
  现有公务用车 1 辆,其中一般公务车 1 辆。
  三、 2017 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7年,我局将立足于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继续完善和优化城市更新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一)切实做好城市更新改革工作。
  进一步完善工作操作规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手册;做好新增编制的人员招聘、选调工作;扩充规划、建筑、市政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力量,提高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的职权能接得住、接得好。
  (二)统筹推进我区城市更新各项工作。
  一是将以重点片区相关工作为抓手,全力推进全区更新规划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及规划报批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建设。
  (三)不断探索城市更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监管,实行精细化管理;二是尽快理顺代建程序,落实更新项目公共配套;三是加强城市更新廉政风险防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为完成 2017 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区预算编制要求,以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为原则,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经审核,2017年预算收入总规模为12637.84万元,同比增长2167%,支出总规模为12637.84 万元,同比增长2167%。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12080.37万元,其中 11937.82 万元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引起的增加,同口径实际增加142.55万元。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减少财政代编预算的情形, 2017年区财政对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做出重大调整,要求自2017 年起各部门应将包括基本支出、一般性项目支出、专项性项目支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安排的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列。在 2016 年以前,政府投资项目由公共财政代编,2017年起需归口到部门预算当中,以体现部门支出责任。2017年涉及我局部门预算的政府投资资金共有 11937.82 万元。
  二、支出安排具体情况。
  (一) 盐田区城市更新局 单位本级
  1.基本支出预算。2017 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336.52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安排242.72 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编制。
  (2)公用支出安排43.75 万元,为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50.05 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017 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2301.32 万元,占支出比例97﹪,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安排363.5万元,其中:
  (1)日常业务经费安排25万元,减少8万元。
  (2)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安排134万元,增加32万元。
  (3)购置费21.8万元,增加16万元。
  (4)旧城改造工作经费25万元,增加2万元。
  (5)全局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分析经费100万元,增加65万元。
  (6)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经费57.7万元,减少17.3万元。
  2.政府投资项目安排11937.82万元,其中:
  (1)政府投资项目554万元,增加37.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11383.82万元,增加702.62万元。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与 2016 年预算安排11474.88 万元相比,2017 年预算项目经费增加了 826.44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原因1:在编人员节日补助及计生达标奖支出路径由日常业务经费调整至人员支出,日常业务经费与2016年相比减少8万元;
  原因2:单位新增编制人数,办公设备购置费与2016年相比增加16万元;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与2016年相比增加32万元;
  原因3: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纳入旧城改造工作经费中,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与2016年相比减少3万元,旧城改造工作经费与2016年相比增加2万元;
  原因4:因全面承接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审批事权的实际需要以及2016年开展研究但尚未结题的4个项目剩余款需支付,全局项目经费与2016年相比增加65万元;
  原因5:因项目咨询评估等前期费用已在2016年支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经费与2016年相比减少17.3万元;
  原因6:政府投资资金增加739.74万元,新增普洛斯租拆项目经费及盐田街道红、蓝线用地违建户安置过渡补助,续建项目共有8个。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1.8 万元,主要项目: 购置费,明细如下:更新6台电脑,购置9台新增人员电脑、18台规划国土网络专网办公电脑,1台涉密单机,合计20.4万元;购置7台打印机,合计1.4万元。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城市更新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更新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3 万元,比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元。
  ⒉公务接待费。2017 年预算数 0.6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0 万元。主要:根据深盐办发【2013】3号《中共盐田区委办公室 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在2016年预算数基础上保持零增长。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7 年预算数 4.7 万元,其中:
  (1) 2017 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 0 万元。
  (2) 2017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4.7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主要:根据深盐办发【2013】3号《中共盐田区委办公室 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在2016年预算数基础上保持零增长,本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城市更新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更新局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 年 城市更新局 共 1 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我局选定了全局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分析经费作为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总投入为100万元,用于开展多项专题研究,确保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力争在2017年形成6个规划研究成果,该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我局会于2018年2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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